據《今日儋州》消息一根魚竿, 在魚竿上粘膠布, 趁著被害人不備將魚竿悄悄地伸進被害人的家中, 便神不知鬼不覺地“釣”走被害人的手機等值錢財物。 日前, 馬某某和吳某某因利用該手法在夜深人靜時, 將釣魚竿伸入住戶室內“釣”走他人財物, 被市檢察院以盜竊罪批准逮捕。
去年8月27日, 淩晨3時許, 在市某公司民工宿舍外, 犯罪嫌疑人馬某某、吳某某趁多名民工熟睡之際, 用該盜竊手法實施盜竊。
辦案民警說, 由於案發時正值8月, 天氣較為炎熱, 不少市民睡覺時打開窗子, 犯罪嫌疑人便通過窗子詳細地查看屋內情況,
“兩名犯罪嫌疑人, 吳某某負責放風, 而馬某某在經過一番觀察後, 便從窗戶將魚竿伸進去, 將被害人放置在床頭的手機等財務粘出盜走。 ”該民警說, 當晚馬某某、吳某某共盜4部民工手機。 經鑒定, 被盜手機總價值人民幣2089元。
去年11月30日, 市檢察院以盜竊罪批准逮捕馬某某, 後經公安部門補充偵查, 今年1月23日, 市檢察院以盜竊罪批准逮捕吳某某。 目前, 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