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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洗桑拿不比賽,為好友奔喪拒歸隊,CBA外援憑啥“無法無天”?

近日, 關於浙江稠州隊大外援斯托克斯的消息一時間傳遍網路, 不僅成為CBA中的熱聞, 更是在整個中國體育圈掀起轟動。 浙江隊壯士斷腕的行為固然慘烈, 但總經理方俊的一番話的確起到了振聾發聵的作用:我們的聯賽, 是不是太慣著外援了?

來看一下賈內爾-斯托克斯:1994年出生的矮壯派內線, 在田納西大學打了3年, 大三賽季場均能砍下15.1分10.6籃板。 這是一名在NBA領域裡優缺點極其明顯的內線:有頂尖的籃板嗅覺和不俗的中投手感, 但技術比較粗糙, 過於依賴身體素質, 而且以2米01的身高在NBA長人叢中卻要頻繁吃帽。 因此斯托克斯直到第二輪第35順位, 才被爵士選中, 隨後同樣來自田納西的灰熊隊將他換來, 擔任替補大前鋒。

熱火時期的斯托克斯

斯托克斯的NBA生涯卻大多數時間停留在下屬的發展聯盟:他在灰熊的一年半裡只打了21場比賽, 被送往熱火作為交換查爾莫斯的添頭。 他的大多數時間依然被下放, 而在沒有整體戰術只拼天賦的發展聯盟, 斯托克斯場均砍下20.6分9.3籃板, 榮膺發展聯盟常規賽和總決賽MVP, 但斯托克斯並沒有成為勵志故事的主角, 之後他先後被換往鵜鶘, 又和掘金簽下合同,

可是一共也只打了2場NBA比賽, 在2017年7月, 斯托克斯與浙江稠州隊簽下合同。

在簽約時, 浙江隊總經理方俊曾經表示, “引進斯托克斯是考慮到球隊的配置, 他有著很強的籃板能力, 而我們這支隊伍外線球員比較多, 有他在內線可以保證籃板, 也能讓外線們投籃信心更足。 ”同時方俊也談到了斯托克斯年齡尚淺, 經驗不足的問題, 他當時說, “我們隊裡的其他球員都很年輕, 他融合進來並不是問題, 就是斯托克斯之前沒打過CBA, 他還需要適應CBA的情況。 ”

資料圖, 與本文無關

然而7個月後, 斯托克斯被浙江直接開除, 場均25分13.9籃板在外援的標準下中規中矩, 但之前被擔心的過於年輕, 紀律性差的問題令球隊忍無可忍:以受傷為由經常缺席訓練, 甚至在比賽前拒絕出場。 隨隊時經常玩失蹤, 被球隊屢次處罰後反而用不上場作為交換條件。 最為惡劣的是, 斯托克斯在賽前沉迷于本溪的桑拿浴場, 卻自稱受傷無法出場。 同時球隊認為斯托克斯在場時態度消極, 有他在場反而防守更差,

引發眾怒後, 斯托克斯以CBA最不光彩的結果離開了中國賽場。

總經理方俊此刻用重典開除斯托克斯, 不惜證明當年自己的選人錯誤。 可其中邁出最堅實一步的, 是指出了CBA在引援方面的弊病:許多球隊為了讓外援上場打球, 不但要哄著, 還要滿足許多匪夷所思的不合理要求。 外援動輒不想出場, 球隊也是無可奈何——在外援堪稱勝負生命線的CBA, 外援們當然清楚自己對比賽的意義, 反而讓一部分職業態度差的外援進一步要脅球隊。 一定程度上, CBA的職業化也因為這些不職業的球員而嚴重抹黑。

阿爾斯通效力於火箭時期

在CBA短短20年出頭的歷史上,有許多無厘頭的離隊方式,雖然可能無法與斯托克斯相提並論,但也足夠驚爆球迷眼球。以中國球迷比較熟悉的前火箭球員、“街球王”阿爾斯通來說,2010-2011賽季,效力於浙江廣廈的他以“為好友奔喪”的藉口返美,從此再未歸來,而當時廣廈正處於衝擊季後賽的關鍵時刻。如此無厘頭事件,還有很多,再此不一一列舉。

回溯本源,CBA畢竟只有20多年歷史,在職業化方面依然有很長的路要走。另一方面,選擇落戶CBA的外援,要麼是前來吸金以圖回歸NBA,要麼是世界各地打球的流浪漢,真正對CBA有歸屬感的外援寥寥無幾。而當他們看到更好的機會,或者在場上場下出現不愉快,就會心生離意。這個時候,如何把合同中的薪水都拿到成為頭等要事。此時CBA對於外援的約束力,包括對經紀人的監管,都顯得弱勢了一些——中方經紀人、團隊或者是公司通過聯繫美方經紀人獲取球員資源,又靠著和球隊之間的私交(甚至不少經紀人本來就擔任過管理層要職)向球隊推薦球員。許多時候並沒有經過完善的球探考察和試訓,一定程度上也埋下了隱患。

同時,當外援的合同或者收入始終成為一個謎團時,究竟合同中寫了什麼條款,雙方時常各執一詞,在合同原條款不經常公佈於眾,又或者本來就沒有講清楚責任歸屬,當真正矛盾發生時,幾乎都以球隊被迫做出應急方案,而球員受到金錢損失告終。

實際上,這依然和CBA的制度不健全有關:雖然各支球隊都配備了隊醫乃至團隊,但一方面隊醫團隊並沒有達到世界頂尖運動球隊水準,另一方面整個CBA聯盟也沒有形成統一化的醫療體系。因此,如何界定球員的傷勢能否滿足出場要求,是否存在詐傷可能,最終都沒法用權威的方式給出裁決判斷,最後大部分都是以“私了”的方式解決的。

布拉徹已經成為球隊"吉祥物"

前幾天北京隊大外援莫里斯的“傷癒疑雲”,以及養了一個賽季都不知是傷病還是不在狀態反正沒法出場的布拉切,都折射出了球隊的無奈,以及無處訴苦的境地。或許方俊總經理的這次破釜沉舟,一定程度上能對現在的一潭死水,投下一顆激起千層浪的石頭。

方俊在訪談中透露了大量細節:在耶誕節前夕,浙江本來已經聯繫了曾在步行者打球的拉沃伊-阿倫,職業精神非常出色的阿倫甚至沒要交通費之外的所有錢。意識到自己有失業風險的斯托克斯立刻表示知錯就改,而浙江當時給他的罰單也只有3張:3萬、3萬和10萬,一共16萬,對此方總稱之為“從輕處分”。然而斯托克斯不加悔改,依然是缺席比賽,也在非比賽日根本不出現在訓練場上,和其他國內球員的磨合也無從談起。至於之後不職業的表現,已經是難以挽回了。

老帥蔣興權也拿斯托克斯無能為力

而方總也對CBA的更換外援制度提出了個人建議,他表示不太能接受每賽季更換兩個外援的規則:既然球隊願意花錢,限制次數反而讓球隊更難操作。換一個外援最少也需要2周時間,一週三賽,一下子就需要6場比賽,大多數球隊是經不起這種損失的。CBA和NBA不一樣的地方是,外援比國內球員強太多,所以變成了一群人陪著他玩,起不到促進的作用。原本的八一和廣東連續奪冠的時候,都是有大量優質國字型大小球員撐起陣容,而到了北京奪冠這個時間節點(當然不是要把責任歸咎在北京身上),外援的強弱直接決定了球隊的實力。而更多時候,夏天的選擇外援就是一次豪賭,選對了外援一個賽季高枕無憂,選不好外援,可能一個賽季的努力就付之東流。而且想要短時間內找一個和這個外援水準相當的新外援非常難:沒問題的外援也不會主動跑來CBA打球。CBA和NBA的區別也在於,你讓一個人滾蛋,有的是人要進來,但你要讓外援走人,你還得自己去找新的外援。適合CBA的外援本來就難找,而且他們決定了球隊的強弱。因為種種原因,國內球員的流通本來就很困難,所以各支球隊都把外援當成平衡實力的唯一選擇,限薪更是無從談起。但是小外援就佔據了一二號位,大外援就佔據了四五號位,那留下來的只有三號位一個位置給國內球員,所以丁彥雨航和李根還有其他小前鋒都打出來了。但是如果一支球隊排在前面(女籃尤其嚴重),卻沒有幾個能拿得出手的國字型大小球員,這是相當說不通的。

方總最後也承認,當一切撕破臉後,球隊通知斯托克斯離隊,並展示了8張罰單,加起來總計確實達到了70多萬,占到了球員年薪的一半。但這個時候,方總明確表示,“我們不像其他俱樂部,我們不能忍。我們隊有骨氣。”

外援的弊病已經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但在如何確定外援能否出場的角度說,曾經在新疆的喬丹-克勞福德因為眼睛疼就自行飛回美國,阿爾斯通因為給好兄弟“雲梯”奔喪而和廣廈鬧出不愉快放棄合同直接走人的情況,在CBA並不是少數。隨著CBA的職業化和資產湧入,球員的實力也越來越強,但相關條款的約束始終不見出爐,CBA和NBA之間的差距,不僅僅在於場面和球員品質上。

NBA勞資協議中有相關規定

以NBA為例,當球員自稱自己因傷不能出場時,球隊會派出醫療團隊確認傷情,給出參考建議。當然在NBA的角度,除非衝刺階段,其他時段寧可小傷大養。然而一旦球隊發現球員詐傷或者藉故不打,可以對球員處以合同內寫定的罰款。一般情況下會處以禁賽,而禁賽時球員無法領到工資(按照年薪除以82場計算),在此之外,如果球員隱瞞或者說謊而出現違反合同的傷病,如拉德馬諾維奇的假期滑雪受傷,蒙塔-艾利斯飆車受傷,也都會招致一大筆罰款。

但同時,NBA的球員工會足以保障球員的利益,一旦球員和工會認為處罰不合理,他們會提請仲裁,由聯盟再做定奪。但現在CBA球員並沒有工會作為強援,而外援卻因為其重要性來要脅球隊,本質還是CBA對外援的過度依賴(近幾年尤甚),在進展過程中必須要經歷的陣痛期。

幸好,姚主席是懂得各中原因的,CBA也在不斷成熟和完善。股東會議也讓大家聽取了各方建議。相信在未來能夠有所變化,CBA想要成為職業化聯賽,不該只是一句空話。

阿爾斯通效力於火箭時期

在CBA短短20年出頭的歷史上,有許多無厘頭的離隊方式,雖然可能無法與斯托克斯相提並論,但也足夠驚爆球迷眼球。以中國球迷比較熟悉的前火箭球員、“街球王”阿爾斯通來說,2010-2011賽季,效力於浙江廣廈的他以“為好友奔喪”的藉口返美,從此再未歸來,而當時廣廈正處於衝擊季後賽的關鍵時刻。如此無厘頭事件,還有很多,再此不一一列舉。

回溯本源,CBA畢竟只有20多年歷史,在職業化方面依然有很長的路要走。另一方面,選擇落戶CBA的外援,要麼是前來吸金以圖回歸NBA,要麼是世界各地打球的流浪漢,真正對CBA有歸屬感的外援寥寥無幾。而當他們看到更好的機會,或者在場上場下出現不愉快,就會心生離意。這個時候,如何把合同中的薪水都拿到成為頭等要事。此時CBA對於外援的約束力,包括對經紀人的監管,都顯得弱勢了一些——中方經紀人、團隊或者是公司通過聯繫美方經紀人獲取球員資源,又靠著和球隊之間的私交(甚至不少經紀人本來就擔任過管理層要職)向球隊推薦球員。許多時候並沒有經過完善的球探考察和試訓,一定程度上也埋下了隱患。

同時,當外援的合同或者收入始終成為一個謎團時,究竟合同中寫了什麼條款,雙方時常各執一詞,在合同原條款不經常公佈於眾,又或者本來就沒有講清楚責任歸屬,當真正矛盾發生時,幾乎都以球隊被迫做出應急方案,而球員受到金錢損失告終。

實際上,這依然和CBA的制度不健全有關:雖然各支球隊都配備了隊醫乃至團隊,但一方面隊醫團隊並沒有達到世界頂尖運動球隊水準,另一方面整個CBA聯盟也沒有形成統一化的醫療體系。因此,如何界定球員的傷勢能否滿足出場要求,是否存在詐傷可能,最終都沒法用權威的方式給出裁決判斷,最後大部分都是以“私了”的方式解決的。

布拉徹已經成為球隊"吉祥物"

前幾天北京隊大外援莫里斯的“傷癒疑雲”,以及養了一個賽季都不知是傷病還是不在狀態反正沒法出場的布拉切,都折射出了球隊的無奈,以及無處訴苦的境地。或許方俊總經理的這次破釜沉舟,一定程度上能對現在的一潭死水,投下一顆激起千層浪的石頭。

方俊在訪談中透露了大量細節:在耶誕節前夕,浙江本來已經聯繫了曾在步行者打球的拉沃伊-阿倫,職業精神非常出色的阿倫甚至沒要交通費之外的所有錢。意識到自己有失業風險的斯托克斯立刻表示知錯就改,而浙江當時給他的罰單也只有3張:3萬、3萬和10萬,一共16萬,對此方總稱之為“從輕處分”。然而斯托克斯不加悔改,依然是缺席比賽,也在非比賽日根本不出現在訓練場上,和其他國內球員的磨合也無從談起。至於之後不職業的表現,已經是難以挽回了。

老帥蔣興權也拿斯托克斯無能為力

而方總也對CBA的更換外援制度提出了個人建議,他表示不太能接受每賽季更換兩個外援的規則:既然球隊願意花錢,限制次數反而讓球隊更難操作。換一個外援最少也需要2周時間,一週三賽,一下子就需要6場比賽,大多數球隊是經不起這種損失的。CBA和NBA不一樣的地方是,外援比國內球員強太多,所以變成了一群人陪著他玩,起不到促進的作用。原本的八一和廣東連續奪冠的時候,都是有大量優質國字型大小球員撐起陣容,而到了北京奪冠這個時間節點(當然不是要把責任歸咎在北京身上),外援的強弱直接決定了球隊的實力。而更多時候,夏天的選擇外援就是一次豪賭,選對了外援一個賽季高枕無憂,選不好外援,可能一個賽季的努力就付之東流。而且想要短時間內找一個和這個外援水準相當的新外援非常難:沒問題的外援也不會主動跑來CBA打球。CBA和NBA的區別也在於,你讓一個人滾蛋,有的是人要進來,但你要讓外援走人,你還得自己去找新的外援。適合CBA的外援本來就難找,而且他們決定了球隊的強弱。因為種種原因,國內球員的流通本來就很困難,所以各支球隊都把外援當成平衡實力的唯一選擇,限薪更是無從談起。但是小外援就佔據了一二號位,大外援就佔據了四五號位,那留下來的只有三號位一個位置給國內球員,所以丁彥雨航和李根還有其他小前鋒都打出來了。但是如果一支球隊排在前面(女籃尤其嚴重),卻沒有幾個能拿得出手的國字型大小球員,這是相當說不通的。

方總最後也承認,當一切撕破臉後,球隊通知斯托克斯離隊,並展示了8張罰單,加起來總計確實達到了70多萬,占到了球員年薪的一半。但這個時候,方總明確表示,“我們不像其他俱樂部,我們不能忍。我們隊有骨氣。”

外援的弊病已經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但在如何確定外援能否出場的角度說,曾經在新疆的喬丹-克勞福德因為眼睛疼就自行飛回美國,阿爾斯通因為給好兄弟“雲梯”奔喪而和廣廈鬧出不愉快放棄合同直接走人的情況,在CBA並不是少數。隨著CBA的職業化和資產湧入,球員的實力也越來越強,但相關條款的約束始終不見出爐,CBA和NBA之間的差距,不僅僅在於場面和球員品質上。

NBA勞資協議中有相關規定

以NBA為例,當球員自稱自己因傷不能出場時,球隊會派出醫療團隊確認傷情,給出參考建議。當然在NBA的角度,除非衝刺階段,其他時段寧可小傷大養。然而一旦球隊發現球員詐傷或者藉故不打,可以對球員處以合同內寫定的罰款。一般情況下會處以禁賽,而禁賽時球員無法領到工資(按照年薪除以82場計算),在此之外,如果球員隱瞞或者說謊而出現違反合同的傷病,如拉德馬諾維奇的假期滑雪受傷,蒙塔-艾利斯飆車受傷,也都會招致一大筆罰款。

但同時,NBA的球員工會足以保障球員的利益,一旦球員和工會認為處罰不合理,他們會提請仲裁,由聯盟再做定奪。但現在CBA球員並沒有工會作為強援,而外援卻因為其重要性來要脅球隊,本質還是CBA對外援的過度依賴(近幾年尤甚),在進展過程中必須要經歷的陣痛期。

幸好,姚主席是懂得各中原因的,CBA也在不斷成熟和完善。股東會議也讓大家聽取了各方建議。相信在未來能夠有所變化,CBA想要成為職業化聯賽,不該只是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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