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被告人莫煥晶在法庭上。 圖片由杭州中院提供
2月1日電 今天上午9時,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該院第二法庭繼續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案,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莫煥晶因長期沉迷賭博而身負高額債務。 2016年9月, 莫煥晶經仲介應聘到被害人朱小貞、林生斌位於杭州市上城區藍色錢江公寓家中從事住家保姆工作。 2017年3月至6月間, 莫煥晶多次竊取被害人朱小貞家中的金器、手錶等貴重物品進行典當、抵押, 得款18萬餘元。 至案發時, 尚有評估價值19萬餘元的物品未贖回。 莫煥晶還編造買房等虛假理由向朱小貞借款11.4萬元。 上述款項全部被其用於賭博揮霍。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 被告人莫煥晶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 犯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 應以放火罪、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開始後, 審判長依法核實莫煥晶的身份, 向訴訟參與人告知訴訟權利, 並歸納了1月26日召開的庭前會議內容, 明確了庭審調查的重點內容。 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案件管轄、公開庭審方式等均無異議。
整個庭審從上午9時開始一直持續到晚上8時50分結束。 庭審中各方訴訟參與人主要圍繞莫煥晶放火的真實動機及罪名;物業管理及設施維護、消防救援及管理是否存在不足,
在歷經了近12個小時的法庭調查訊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之後, 被告人莫煥晶向法庭作了最後陳述。 她表示其沒有傷害被害人的故意, 但由於其行為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給社會造成惡劣的影響, 對被害人一家深深道歉;其長期沉迷於賭博, 犯下不可饒恕之罪, 現在認罪悔罪, 希望法庭給其公正的裁決;勸告大家引以為戒, 不要賭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 因聯合調查結論涉及較多消防專業性問題, 法院依職權通知公安部滅火專家等兩名有消防專門知識的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表示, 對控辯雙方及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 合議庭已充分聽取、記錄在案。 鑒於本案案情重大, 合議庭評議後將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本案擇期公開宣判。 (來源於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