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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老闆欠幾百萬債想東山再起 賣掉20多套房作抵押

嘉興桐鄉人王老闆欠了幾百萬的債, 想東山再起, 怎麼起呢?他打起了銀行貸款的主意。 他用已經賣給人家的二十幾套房子的房產證作抵押, 前後兩次向銀行貸款多達400多萬, 到最後沒錢還了, 王某被告上了法庭, 要吃官司。

王某54歲, 之前開化工廠, 2012年年底, 王某又承包了一家公司的土建工程, 沒想到錢投進去卻收不回。

被告人 王某:我接手這個工程的時候, 這家企業就倒閉了。 2012年至2013年, 這個企業倒閉了, 我投了520萬元左右的工程款。

這邊, 投進去的工程款血本無歸, 那邊化工廠的生意也開始不好過, 只能借錢維持。 王某於是想到了去銀行借錢。 他以買原料為由, 向銀行申請貸款, 因為貸款數額巨大, 銀行要王某拿東西做抵押。 可是王某負債累累, 也沒什麼值錢東西, 他想到了老婆名下的二十幾套房產, 其實這些房子已經賣掉了, 只是還沒過戶, 王某也顧不得那麼多了,

把其中十八套房子的房產證作抵押, 向銀行借錢。

公訴人宣讀王某供詞:之後我(王某)就把這些購銷合同, 房產證, 土地證, 營業執照, 張某的營業執照, 身份證等一系列資料, 反正銀行要的這些資料, 全部交給了他。

公訴人:這些房子實際上已經賣掉了,

但是你去貸款的時候, 你跟銀行有沒有講清楚?這些房子不是你的

王某:這個我沒跟銀行講。

有了房子作抵押, 銀行就借錢了, 第一筆420萬元的貸款順利批下來。 一個多月後, 王某故技重施, 又拿出四套其實已經賣掉的房子的房產證作抵押,

再次向銀行貸款73萬。

公訴人:這兩筆錢你最終用到什麼地方去了?

王某:一個是化工廠裡邊, 後來我停掉化工廠, 發了一部分工資。

王某和銀行約定, 三年內還清這筆貸款, 但是現在五年都快到了, 王某只還了五十多萬的利息。

被告人 王某:主要還是我自己貸的款, 使招商銀行造成了不小的損失。 我想早日回到工作崗位上, 早點分期還掉這筆貸款。

想早點回到工作崗位, 看來是不可能了, 因為他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 罪名一旦成立, 就要蹲好幾年監獄了。

公訴人: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騙取銀行貸款493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貸款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貸款詐騙罪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法院將擇日宣判。

公訴人: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騙取銀行貸款493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貸款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貸款詐騙罪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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