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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改革 不是讓城裡人下鄉買房

據新華社電今年中央一號檔提出, 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韓俊5日對此表示, 這項改革必須守住底線, 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並不是讓城裡人下鄉去買房置地。

檔提出, 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 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 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韓俊解釋說, 這是借鑒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辦法, 在總結有關試點縣市探索經驗的基礎上提出的一項改革任務。

他同時表示, 宅基地“三權分置”與承包地“三權分置”有很大的不同。

如, 承包地的經營權鼓勵流轉、鼓勵適度集中, 而宅基地並不鼓勵集中到少數人手裡。

據韓俊介紹, 今年中央一號檔明確提出一個“不得”和“兩個嚴”, 即:不得違規違法買賣宅基地, 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 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他同時強調, 在城鎮化進程中要依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經濟的收益分配權, 不能強迫農民以放棄宅基地使用權為前提進城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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