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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搬遷安置規劃 確保搬遷物件全部穩定脫貧

昨日, 記者從市政府獲悉, 《西安市“十三五”移民(脫貧)搬遷安置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正式印發。 我市將嚴把住房面積和群眾自籌的“紅線標準”, 深入領會“搬遷是手段, 脫貧是目的”“住房不舉債, 脫貧有保障”等政策要義, 全力抓好移民(脫貧)搬遷工作。

到2020年計畫移民搬遷13972戶50424人

根據《規劃》, 到2020年, 西安市計畫安排移民搬遷安置任務13972戶50424人。 其中建檔立卡易地扶貧搬遷2008戶7213人, 避災搬遷626戶2311人, 其他搬遷11338戶40900人。

搬遷對象包括易地扶貧搬遷、避災搬遷、生態搬遷及其他搬遷4種類型。 其中, 易地扶貧搬遷指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需易地搬遷的農村人口;避災搬遷指生活在工程措施難以有效消除災害隱患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山洪災害頻發和採煤塌陷區農村人口;生態搬遷指生活在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生態環境脆弱區內,

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農村人口, 包括自然保護區和生態脆弱區兩類;其他搬遷指國家及省級公路、鐵路、水務等重點工程建設以及城鎮化和鎮村綜合改革等涉及需搬遷的農村人口。

《規劃》明確, 搬遷物件安全住房得到有效保障, 安全飲水、出行、用電、通訊等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 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 不因搬遷舉債, 不因搬遷返貧。 遷出區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安置區特色產業加快發展,

搬遷物件有穩定的收入管道, 生活環境和水準有明顯提高。

為特困群眾提供免費住房

“十三五”期間, 西安市集中安置率不低於90%, 城鎮安置率不得低於65%。 規範分散安置, 對不具備集中安置條件的搬遷戶, 可採取插花安置、梯次搬遷、投親靠友等方式, 在有一定聚集規模、基礎及公共服務設施條件好、有增收致富條件的地方進行分散安置。

針對搬遷對象中鰥寡孤獨、殘疾人等特困單人戶和兩人戶, 凡符合集中供養條件的, 可通過“一院兩制”等方式, 納入所在轄區敬老院、養老機構等由民政部門實行集中供養;針對有一定勞動能力的特困群眾, 實行“交鑰匙”工程, 提供最大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的免費住房。

《規劃》明確,

安置住房應尊重搬遷物件的生產生活習慣, 佈局合理, 功能完善, 綠色美觀。 堅持統規統建為主, 嚴格統規自建, 確保建築住房品質安全, 建房風格體現關中歷史與地域文化特色, 住房宜以聯排式低層住房和單元式多層住房為主, 儘量少建單層住房。

易地扶貧搬遷戶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 為保持與“十二五”期間移民搬遷安置建房標準的連續性, 統規統建可以按照需求設計60、80、100、120平方米多種戶型供搬遷戶選擇。 特困戶的“交鑰匙”工程, 原則每戶不超過60平方米;對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的, 區縣移民辦按照人均25平方米的標準, 從實確定, 但最大不超過120平方米。

建檔立卡易地扶貧搬遷戶集中安置的按人均2.5萬元標準補助, 分散安置的按人均1.5萬元標準補助。

避災和生態移民搬遷建房補助標準按照《陝西省避災生態移民搬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陝財辦建〔2016〕231號)規定, 生態、地災和洪災搬遷集中安置的按每戶4.5萬元標準補助, 選擇高層、小高層、多層進行樓房化安置的, 每戶再給予0.5萬元的獎勵性補助;在農村分散安置的, 每戶補助3萬元。

確保動態消除扶貧搬遷“零就業”家庭

《規劃》指出, 我市將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蓋”的要求, 落實配套設施建設。 配套設施包括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兩部分。 服務設施包含行政管理、教育、文體科技、醫療衛生、商業金融、社會保障等;基礎設施包含道路、給水、排水、 電力、電信、燃氣、環衛、防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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