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新聞網2月2日訊近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持之以恆正風肅紀的新部署新要求, 根據中央、省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要求, 結合郴州市實際, 市委制定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經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從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厲行勤儉節約、加強督促檢查等方面, 對郴州市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提出明確要求, 並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在改進調查研究方面,
在精簡會議活動方面, 實施辦法要求, 能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 能合併的會議堅決合併, 能一次性會議傳達到基層的不層層開會、重複開會。 同時, 嚴格控制會議活動規模、規格、時間, 充分運用現代資訊技術手段改進會議形式, 提高會議效率。
在精簡檔簡報方面, 實施辦法要求, 要減少各類檔、簡報, 提高檔簡報品質和時效, 加快推進機關資訊化建設, 逐步實現檔和簡報資料網路傳輸和網上辦理。
在厲行勤儉節約方面, 實施辦法要求, 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格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嚴格控制樓堂館所建設, 並要求市領導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實施辦法專門對加強督促檢查提出了安排與要求。 實施辦法要求, 市領導和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改進工作作風, 帶頭不搞特權、反對特權。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按照中、省相關規定和實施辦法精神, 結合實際情況, 狠抓落實、確保成效。 市委辦、市政府辦、市作風辦要定期督促檢查, 每年年底通報執行情況, 及時通報曝光違規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