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某是民權縣有名的養雞大戶, 僅僅因為907元欠帳不還, 2月3日, 被民權縣人民法院依法採取拘留措施。
“907元, 就給拘留了?”該院執行法官朱家友給出了肯定的答覆。
為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 2017年2月20日, 謝衛華將薄某告上民權縣人民法院。 去年4月25日, 該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式, 公開開庭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 依法判決薄某償付謝衛華貨款907元。
判決生效後, 薄某仍以貨款全部結清為由, 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 在執行過程中, 執行幹警先後5次到其開辦的養雞場進行傳喚, 薄某明明在養雞場內,
為維護申請執行人謝衛華的合法權益, 2月2日, 執行法官朱家友採用查控手段, 查找到薄某的轎車在商丘市區某飯店門口停留, 遂帶領執行幹警, 將其車輛查封, 並從商丘市區開回民權縣, 迫使被執行人薄某“就範”。
果不其然, 次日一早, 薄某就來到了該院。 朱家友苦口婆心做其思想工作, 敦促其履行法定義務, 薄某都不以為然, 固執地堅持認為不欠謝衛華貨款, 還一直追問:“憑啥查封我的車?”並在執行局大吵大鬧, 擾亂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為了懲戒其拒執行為, 朱家友報請院領導批准, 依法對其做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