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燃點旺火的通告》, 有效防治大氣環境污染, 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 現就加強城市環境管理, 全面落實禁放禁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市政府《通告》規定, 禁止在以下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和燃點旺火:東至得大高速, 南至大塘路, 西至由安家小村沿208國道慶新路、同泉路接大塘路, 北至208國道經白馬城在馬家小村接得大高速處。 其他禁燃區域由所在區、縣人民政府確定並公佈。
二、禁燃區內各黨政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居民社區、物業管理企業、賓館飯店和文化娛樂場所等,
四、“兩節”期間, 各級城管執法人員要按照禁令要求, 加大禁放禁燃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 及時勸阻、制止違反禁令燃放煙花爆竹、燃點旺火的行為, 確保檢查範圍全覆蓋、無死角。 對已經實施和正在實施違反禁令的行為, 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厲處罰。
五、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六、請廣大市民樹立文明、環保的理念, 在自覺遵守禁令的同時, 及時舉報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和燃點旺火行為, 共同創造平安祥和的節日氛圍, 為守護“大同藍”作出應有貢獻。 舉報電話:03522104255
特此通知
大同市綜合行政執法領導組辦公室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