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有感觸的原創故事, 點擊右上方關注!!!
王銘今年八歲, 本該是在父母溫暖的懷抱裡成長的, 可是在他看來, 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因為這是別人家的父母, 而他的父母則逼迫他, 利用他去賺黑心錢。
王銘從小在家鄉, 由爺爺奶奶照顧, 父母則在外地打工, 在王銘六歲的時候, 被父母接去了外地。 這是他第一次出遠門, 外面的世界讓他覺得眼花繚亂, 愛上了這個陌生的城市。 但是由於和父母的生疏, 再加上父母經常會動粗, 王銘的後來的生活並不幸福快樂。 而噩夢的開始, 就是他第一次被爸爸逼迫著從一輛高速行駛的三輪車跳下去, 為此他身體好幾處擦傷, 但是爸爸卻獲得了1000元的和解費。
王銘是不願意的, 他也害怕。 但是不聽爸爸的話, 回家肯定會挨打。 在爸爸的逼迫下, 他不得已跳了下去, 而爸爸指責是殘疾人沒開好車, 讓自己的兒子摔了, 殘疾人為了息事寧人, 只好吃了這啞巴虧, 給他了1000元。 嘗到甜頭的爸爸和媽媽開始大膽起來, 找好車主後, 就會帶著王銘去坐車, 然後讓他跳車碰瓷, 以此來獲得賠償。
就這樣, 陸陸續續, 王銘一共在父母的脅迫下做了10次這樣的碰瓷活動, 每次得來的賠償都在1000元以上。
但是他們不會一直都好運氣的,
對於這對父母的做法, 你是怎麼看待的, 歡迎下方留言評論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