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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貨司機為了討要280元欠款 持刀砍傷好友獲刑罰

原本是一同載貨的好友,卻因280元欠款發生口角後大打出手,持刀砍傷對方。 近日,福建省龍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八個月。

被告人陳某與周某兩人都是載貨的司機,都運載花卉,有生意還互相介紹。 2017年10月8日,被告人陳某向周某討要680元運費,周某卻只還了400元,尚餘280元遲遲未還,在陳某的一再討要下,兩人在電話中發生口角。 被告人陳某一氣之下騎摩托車到龍海市九湖鎮琪塘村某花卉店,向店內的周某當面討要280元。 周某覺得陳某的做法不近人情,於是與陳某互相拉扯,隨著兩人肢體衝突的升級,被告人陳某竟從其摩托車上拿了一把長刀,往周某的脖子砍了一刀。

被告人陳某看到周某脖子流下的鮮血,這才害怕起來,馬上逃離了現場。

經鑒定,周某的傷情為輕傷二級。 案發後,被告人陳某積極主動賠償周某經濟損失5.8萬元,取得了周某的諒解,法院對其做出了緩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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