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 南京市公安局發佈通報稱, 2月1日,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依法對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執行逮捕。 並詳細披露了張小雷等人利用錢寶網進行虛假宣傳, 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資金等犯罪行為。
通報稱, 2017年12月26日, 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因涉嫌非法集資犯罪向南京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迅速立案偵查, 並對張小雷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8年2月1日, 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檢察院對張小雷以及參與錢寶網非法集資犯罪的周某富、康某斌、於某建、端某飛等首批12名犯罪嫌疑人,
經偵查, 2012年以來, 張小雷等人創辦錢寶網, 在銀行設立資金池帳戶, 通過錢寶網發佈虛假廣告任務, 利用多家協力廠商支付平臺,
經偵查, 為維持錢寶網運轉, 防止資金鏈出現斷裂, 張小雷等人建立了資料監測、任務投放、延期兌付、危機公關等一整套應對集中擠兌的機制。 一旦出現大規模集中擠兌, 張小雷等人會立即組織研發上線一批收益更高的非法集資任務,
南京市公安機關表示, 自該案依法開展刑事偵查以來, 始終堅持破案打擊和追贓挽損並重, 已在全國各地依法查封凍結了一批“錢寶系”企業及相關人員的銀行存款、基金、股權、股票、房產、土地、汽車等資產, 並正在依法開展核查、評估。 對該案查封凍結的所有資產將在法院終審判決後, 依法公開按照統一標準、統一比例發還本金未兌付的集資參與人。 公安機關將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 堅持“有疑必查、有贓必追”的辦案原則, 全力以赴依法追繳涉案的每一分錢、依法查封凍結涉案的每一處資產,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 請廣大集資參與人及時主動報案、登記資訊、提供證明材料, 避免因不及時、不如實報案登記而損害自身利益。 同時, 請集資參與人依法表達訴求, 不信謠、不傳謠、不受蠱惑, 不組織、參與各類非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