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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區紀委區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案例

近期, 為強化正風肅紀, 區紀委區監委查處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案件。 現將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區職業教育中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胡亞軍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

2017年8月間, 胡亞軍私自使用區職業教育中心業務保障車輛用於個人上下班, 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胡亞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區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成員、副理事長何全盛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購物券問題。

2017年8、9月間, 何全盛收受商場提貨券一張和花生油兩桶, 分別價值人民幣1000元和298元。 何全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漷縣鎮大香儀村黨支部書記黃殿元用集體資金濫發補貼問題。

2017年初, 大香儀村在向村民發放春節慰問品時, 另向該村黨員、村民代表發放春節慰問品58份, 價值人民幣10061元。 黃殿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宋莊鎮交通安全管理服務中心原主任盧克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宴喜慶問題。

2015年9月20日, 盧克民為其子舉辦婚宴, 參加婚宴的人員含該中心交通協管員26人, 並收受上述26人禮金共計人民幣9800元;2016年9月3日, 為其孫女舉辦滿月宴, 參加滿月宴的人員含該中心交通協管員21人, 並收受上述21人禮金共計人民幣8400元。 盧克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宋莊鎮北寺莊村組織黨員、村民代表公款旅遊問題。

北寺莊村“兩委”班子會議研究決定,

於2013年8月, 分兩批組織該村黨員和村民代表共75人, 以參觀學習名義赴承德避暑山莊旅遊, 費用共計人民幣71850元, 記入村集體帳戶。 村黨支部書記劉文彪、村黨支部副書記賈福生、村黨支部委員周英傑、時任村民委員會委員劉秀麗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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