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下午,
商洛市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局工作人員劉某持陝西省“掃黃打非”辦文件到洛南刑偵大隊報案稱,
洛南正向新媒體運營部冒用陝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的名義,
為手機軟體“洛南手機報”作虛假證明檔,
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
要求查處。
接報案後,
副縣長、公安局長李建鋒、分管刑偵工作的指揮中心主任姚少波高度重視,
指令刑偵大隊成立專案組,
由大隊長胡小勇負責全力偵破。
專案組兵分兩路,
一路赴成都到協力廠商認證機構知道創宇公司收集證據,
一路抓捕案發後去向不明的犯罪嫌疑人黃某龍。
抓捕民警轉戰商南、西安,
於1月18日在商州城區將黃某龍(男,現年25歲,
大學文化,商南縣城關鎮人,
在洛南縣經營洛南縣正向新媒體運營部,
為微信公眾號“洛南通”的負責人)抓獲。
經偵查查明,
2017年11月,
犯罪嫌疑人黃某龍為了給 “洛南通” 微信公眾號申請媒體公眾號資格,
從互聯網下載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
設法對其內容進行修改,
偽造成“洛南縣正向新媒體運營部”的許可證,
然後用該許可證向微信協力廠商認證公司成都知道創宇公司申請媒體公眾號認證,
沒有通過;同年12月26日黃某龍又從互聯網下載陝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的檔,
對其內容進行修改,
偽造成“洛南手機報”的證明文件,
以證明“洛南手機報”的地方新聞媒體臨時審批證遺失,
以此向知道創宇公司申請媒體公眾號認證。
黃某龍被抓獲後對其先後偽造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陝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檔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1月31日,
經洛南縣人民檢察院批准,
洛南縣局依法對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的犯罪嫌疑人黃某龍執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