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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委:中心城區特色風貌街道這樣建

2月1日, 記者從成都市建委獲悉, 《成都市中心城區特色風貌街道規劃建設技術導則》(2017年版)已于近日印發。 按照《導則》, 成都鼓勵中心城區特色風貌街道的新增建築採用現代中式, 且高度不宜超過24米。

基本原則:先保護, 後利用

據瞭解, 《導則》的制定, 是為貫徹落實成都“中優”的戰略思想, 提升成都城市形象, 建設特色鮮明的國家中心城市。

此前, 成都市相關部門編制了《成都市中心城區特色風貌街道專項規劃》, 將最能體現成都蜀城歷史文化內涵、傳統建築風貌的60條特色風貌街道納入其中, 包括格局無更改的石室巷、文廟街、天涯石巷等。

而此次出臺的《導則》, 則為這些特色風貌街道範圍內的各項建築項目的設計提供了指導。

《導則》指出, 特色風貌街道是成都市城市特色空間的重要構成要素, 也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載體, 應堅持先保護後利用的基本原則。 同時明確了特色風貌街道規劃建設的核心內容:延續空間尺度、豐富業態活力、強化風貌特徵、提升步行環境、優化景觀品質、美化配套設施。

風格建議:不拓寬, 不設牆

對於特色風貌街道的建築風格, 《導則》給出了較為詳細的指導性建議。

如街道寬度與臨街建築高度比值宜控制在1∶1-1∶1.5之間;街廓格局原則上應維持現狀, 不應對街道走向等進行較大的調整, 同時道路紅線寬度應維持現狀,

不予拓寬, 有條件的可以恢復其歷史上的紅線寬度。

延續傳統風貌建築的色彩與材質, 新建建築應與傳統風貌建築相協調, 建築色彩宜清新淡雅, 建築材質宜採用傳統建築材料。 建築色彩與材質處理, 在滿足整體統一的同時可增加局部變化, 避免單調。

此外, 沿街建築宜不設圍牆, 形成開放式街區。 若因安全等需要確需設置圍牆的, 則圍牆造型設計應與傳統風貌建築相協調, 形式以通透式為主。

鼓勵業態:體驗式, 差異化

按照《導則》, 成都將鼓勵在特色風貌街區、街道內植入與之相契合的體驗式業態。

成都規定, 特色街區應突出不同的天府文化內涵, 植入相應的傳統文化類、藝術設計類、時尚創意類等業態,

如特色主題餐廳、書店、畫廊、設計展廳、私人博物館等, 形成差異化發展。

《導則》特別強調, 對於大尺度街坊和較長的街道, 應注重沿街設置不同的功能業態。 在街道允許的情況下, 可結合設施帶、街面微空間設置休憩或臨時性商業設施, 以增加街道活躍度。

此外, 成都鼓勵結合街道空間開展特色公共活動, 可利用街道空間進行臨時性藝術展覽、街頭文藝演出、公共藝術活動等, 豐富文化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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