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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攜九把刀坐火車被攔,稱以為是工藝品 警方提醒:這些東西不能帶!

隨著春運的臨近, 越來越多的旅客選擇乘坐火車回家過年, 但是在乘坐火車時, 您是否知道有些物品是不能攜帶進站乘車的?

近日, 一名女乘客攜帶了九把刀具進站, 結果被民警給攔了下來。

因為攜帶管制刀具進站, 黃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警方對其作出了相應處罰。

相關法律法規:

一、關於非法攜帶彈藥。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 處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 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關於非法攜帶危險物質。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違反國家規定, 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 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2條第2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關於非法持有槍支罪。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這些物品不能帶, 請大家一定要牢記!

根據國務院頒佈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 為維護鐵路公共安全, 確保廣大旅客安全旅行, 現將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公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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