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萬買到一輛法拉利事故車, 龔先生將4S店告上法庭。 資料圖
錢還沒拿到, 4S店反告龔先生賠948萬元, 索賠理由是“折舊費和車輛使用費”。
一審法院認為, 龔先生和4S店簽訂了買賣合同, 龔先生基於該合同合法有效使用涉案車輛, 雖然車輛確實存在貶值等客觀事實, 但該合同撤銷系4S店的欺詐行為所致, 4S店主觀上存在過錯, 龔先生對此並無過錯, 故合同撤銷造成的損失, 最終金額以“司法鑒定為准”。
2018年1月 江北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駁回4S店的全部訴求。
360萬買到一輛法拉利事故車, 龔先生將4S店告上法庭。 資料圖
錢還沒拿到, 4S店反告龔先生賠948萬元, 索賠理由是“折舊費和車輛使用費”。
一審法院認為, 龔先生和4S店簽訂了買賣合同, 龔先生基於該合同合法有效使用涉案車輛, 雖然車輛確實存在貶值等客觀事實, 但該合同撤銷系4S店的欺詐行為所致, 4S店主觀上存在過錯, 龔先生對此並無過錯, 故合同撤銷造成的損失, 最終金額以“司法鑒定為准”。
2018年1月 江北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駁回4S店的全部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