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身邊有很多情侶, 都是這樣的, 感情很好, 然後也在一起好多年了, 都以為他們能夠一直走下去, 但是呢, 卻偏偏分手了,
其實主要是因為兩個人的戀愛週期太長了, 其實兩個人談戀愛, 週期不應該太長, 不要超過3年, 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 並不是一定要瞭解透徹了, 才可以結婚, 其實, 有這9種表現的男女就適合做夫妻, 你們之間有幾種?中一半就別考慮了, 就直接結婚吧!
第一:
兩個人彼此瞭解, 對方的興趣愛好, 對方的優點缺點, 都瞭解, 都清楚, 也能夠包容對方的缺點, 包容對方的不好, 總之一句話, 能夠包容對方!
第二:
兩個人三觀一致, 有很多相同, 想像的地方, 在一起很有默契, 在一起能夠發現對方的好, 對方的優點, 並能夠及時的給予稱讚和認同
第三:
能夠把對方的朋友當做是自己的朋友一樣的對待, 能夠融入對方的圈子裡, 被對方的朋友所喜歡, 同時也要接納對方的朋友
第四:
說話的時候, 眼神不會飄忽不定, 而是會注視著你的目光, 因為一個人的言情是真的會說話的, 有些時候, 有些話, 不用言語去表達, 一個眼神足以!
第五:
兩個人在一起相處,
第六:
兩個人在一起有共同的語言, 有共同的話題, 有共同的槽點, 在一起能夠相互吐槽, 相互侃大山
第七:
兩個人在一起, 會無條件的信任對方,
第八:
因為有了對方的存在, 會更努力的想要把生活過的好, 在一起幸幸福福的
第九:
在遇到彼此之前, 都是不婚主義者, 直到遇到對方了, 都特別的想要嫁給對方, 或者是想要娶對方, 一門心思只想和對方長相廝守, 永永遠遠都在一起!
怎麼樣, 這幾種表現, 你們之間中了幾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