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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9種表現的就男女適合做夫妻,中一半就直接結婚吧!

在我們的身邊有很多情侶, 都是這樣的, 感情很好, 然後也在一起好多年了, 都以為他們能夠一直走下去, 但是呢, 卻偏偏分手了,

並沒有走到最後, 這是為什麼呢?

其實主要是因為兩個人的戀愛週期太長了, 其實兩個人談戀愛, 週期不應該太長, 不要超過3年, 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 並不是一定要瞭解透徹了, 才可以結婚, 其實, 有這9種表現的男女就適合做夫妻, 你們之間有幾種?中一半就別考慮了, 就直接結婚吧!

第一:

兩個人彼此瞭解, 對方的興趣愛好, 對方的優點缺點, 都瞭解, 都清楚, 也能夠包容對方的缺點, 包容對方的不好, 總之一句話, 能夠包容對方!

第二:

兩個人三觀一致, 有很多相同, 想像的地方, 在一起很有默契, 在一起能夠發現對方的好, 對方的優點, 並能夠及時的給予稱讚和認同

第三:

能夠把對方的朋友當做是自己的朋友一樣的對待, 能夠融入對方的圈子裡, 被對方的朋友所喜歡, 同時也要接納對方的朋友

第四:

說話的時候, 眼神不會飄忽不定, 而是會注視著你的目光, 因為一個人的言情是真的會說話的, 有些時候, 有些話, 不用言語去表達, 一個眼神足以!

第五:

兩個人在一起相處,

會很喜歡和對方在一起, 不會覺得對方討厭, 能夠發現對方好的一面, 用現在比較流行的一句話來說, 就是“久處不厭”。

第六:

兩個人在一起有共同的語言, 有共同的話題, 有共同的槽點, 在一起能夠相互吐槽, 相互侃大山

第七:

兩個人在一起, 會無條件的信任對方,

不會懷疑, 更不會無端的採集, 從來不會擔心對方背叛或者離開

第八:

因為有了對方的存在, 會更努力的想要把生活過的好, 在一起幸幸福福的

第九:

在遇到彼此之前, 都是不婚主義者, 直到遇到對方了, 都特別的想要嫁給對方, 或者是想要娶對方, 一門心思只想和對方長相廝守, 永永遠遠都在一起!

怎麼樣, 這幾種表現, 你們之間中了幾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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