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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醫院院長太強把女上司發展為情人?你問過這個上司什麼想法嗎

——譚梅/文

四平市一醫院院長因為貪污行賄, 於2017年12月26日被公主嶺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半。

媒體報導時著重提到他的一個情人(後面有介紹, 不是一個), 是他的上級, 當時是該市衛計委紀委書記, 而且他們結識是因為院長被舉報, 這個女的要查他(先找其談話, 後從輕處理, 沒說多輕, 應該多重), 最後一來二去成了情人(當年5月談話, 10月成情人, 沒說第一次什麼時候)。

見過潛規則下屬尤其是女下屬的, 更吸引眼球的是女上級潛規則男下屬的, 但是把上級發展為情人的好像不多。 尤其是把要查他的女上級。

於是, 網路鋪天蓋地都是這狗血劇。

其實是少見多怪, 或者說只是報導出來的少罷了。 之前很少通報女官員的風流事。

國人喜歡意淫, 男權色彩重, 總認為男人和女人在一起, 發生性關係, 准是女的吃虧, 被泡了。 其實, 還停留在原始的生殖器時代。 和女上級潛規則男下屬類似, 你怎麼知道不是這個女主任故意以此為把柄逼這個院長就範, 院長只是順水推舟而已?古已有之!

男院長比女書記年齡大?這是問題嗎?男院長有其他情人, 可見精力不錯, 院長的權勢(不是級別)不次於這個書記。

應該更注意到一個細節:院長趙某雖然先後給上級李某多達93萬元, 但被認定為行賄金額的只有240110元, 看好了, 是24萬。 那是因為法院認為,

趙某送給李某財物的時間節點應當以2013年10月二人確立非正常兩性關係為分界點, 在此之前屬行賄行為。

我估計判決書下來, 李某一定會想:老娘應該更狠點, 如果當天就在辦公室把姓趙的這老小子給辦了, 老娘是不是只是生活作風問題而不是受賄了?要知道受賄和生活作風問題不是一個層次!及早行樂還不用擔責任?事實上, 認定這個院長行賄的金額就是24萬, 如果這樣, 少了一項罪名。

兩人都減輕了!

怕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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