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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百祥藥業銷售劣藥 被食藥部門處罰

近日, 信網(0532-80889431)獲悉, 青島百祥藥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白鮮皮經過檢驗, 因成分不合格, 被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判定為劣藥, 並被依法處罰。 針對此事, 信網曾致電青島百祥藥業有限公司品質部門, 其工作人員表示, 目前相關負責人正在出差, 無法作出回復。

信網瞭解到, 青島百祥藥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批號為161101的白鮮皮, 經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 性狀、檢查項下的總灰分不符合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第(六)項之規定, 應按劣藥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禁止生產、銷售劣藥”,

青島百祥藥業此行為已經違反該管理法。 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8年1月29日依法對其作出處罰, 沒收劣藥白鮮皮(批號161101)2Kg, 沒收違法所得2484.00元, 並處貨值金額2倍罰款5520.00元。 合計罰沒款8004.00元。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 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 責令青島百祥藥業有限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信網通過查詢瞭解到, 青島百祥藥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03月13日, 位於青島即墨市煙青一級路即墨段165號, 許可經營項目:批發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化學藥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製品(除疫苗)(藥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16-02-24)等。

針對此事, 信網曾於2月1日上午致電青島百祥藥業有限公司品質部門進行瞭解, 但是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公司具體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正在出差, 自己無法解答此事。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編輯: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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