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明月, 故事即為人生
-01
我和陳軍是結婚第三年的時候離婚的。
我在一家公司當文員, 月收入四千多, 在三線城市還說的過去。
我們結婚, 我家裡是不同意的。 試想哪個父母願意把女兒嫁給什麼都沒有的男人?
我卻鐵了心,
以為愛情不應被俗氣的東西沾染。
覺得爸媽俗不可耐!
他們的歎息和失望我現在記得很清楚。
無奈, 他們在城郊買了一套房子給我們安家。 再恨我, 他們也做不到讓我去農村受苦!
-02
陳軍喜歡打遊戲我是知道的。
年輕男孩子喜歡玩可以理解, 而且有時他還帶著我玩。
剛結婚, 都是他做飯。 早晨, 晚上, 我都可以吃到美味的食物。
閨蜜那會還取笑我嫁了“家庭煮夫”。
煮夫怎麼了?他不掙錢, 我的工資也夠用了。 我願意養他!
父母們不理解啊, 常常催促他找工作。
陳軍可能也覺得總在家不是事。 自此, 他時常不在家了, 飯當然也不做。
-03
我一直以為他在努力找工作。 怕他壓力大, 根本不敢問。
一次偶然我才知道他哪裡是在找工作, 根本是打著旗號在網吧玩遊戲!
我氣壞了, 第一次沖著他吼。
陳軍保證不玩遊戲也不騙我, 我們才和好。
我把積蓄拿出來給他在電子城開了一家電腦維修店。 每天, 我做飯洗衣伺候他。
這樣過了兩年,
他竟然和旁邊店鋪的服務員搞在一起。
風言風語傳到我的耳中,
我留心觀察,
抓了他們現行!
-04
我可以忍受陳軍懶惰, 不上進, 卻無法容忍他變心背叛。
我們離婚了。
他拿著東西轉身離去的背影蕭索可憐。 想到他沒有地方可以安身我說, 你住書房吧。
他愣了一下, 繼而露出燦爛的笑容。 一如我第一次見到的那個陽光大男孩。
從那天起, 陳軍又開始每天早起做早餐, 晚上也儘量早些回家。
我們的結婚紀念日他還準備了燭光晚餐。
他傷感地說, 娜娜, 我還想和你有個孩子呢!
我流淚了。 他摟住我, 溫熱的 唇 覆上來。 喝多的我們又滾到一起。
如果不是我心血來潮再次去店裡找他。 他不在, 服務員神秘的眼神一如當初他出軌時別人八卦的模樣。
我的善良並沒有讓他感動, 他更會偽裝了。
一邊求著要和我重婚一邊和未婚小姑娘歡 愛。
這次, 我把他的衣物都扔了出去。
算我眼瞎!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