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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嚴!25天內63人被拘留!江西各地正在嚴禁這事···

再過十多天就要過年啦!

俗話說的好:爆竹聲中一歲除!

千百年來, 這早已成為了江西人過年的儀式

但看似很平常的風俗習慣

如今卻有可能給你帶來大麻煩!

江西禁燃煙花爆竹?有法可依!

從省環保廳獲悉

省政府已下發通知

要求各市、縣(區)中心城區範圍內

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其他地區實行分時分地限制燃放

通知還強調, 要加大執法檢查的頻次及處罰力度。 安監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的監管力度, 公安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的檢查力度, 嚴格審核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 全面查處無證運輸的違法行為。

南昌:25天內!63人被拘留!

別抱有僥倖心理, 臨近歲末

南昌正在大力整治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去年12月22日至今年1月15日期間

南昌全市共查處非法銷售、儲存

運輸煙花爆竹行政案件65起

行政拘留63人

共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42起

其中, 青雲譜區查處一起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倉庫

收繳煙花爆竹132箱

價值近4萬元

“目前南昌還處於禁燃的第一階段, 我們將從小年開始進入第二階段, 可能會一直到元宵節前後。 ”南昌市禁燃辦相關工作人員表示, 作為春節前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個集中點, 相關部門將首先嚴抓小年期間的燃放工作。

撫州:最高罰款5萬元!

撫州市政府決定從2018年2月1日起, 正式施行《撫州市城市建成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暫行規定》,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個人, 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處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未及時清理燃放產生的廢棄物的, 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吉安:明天開始執行全新禁燃令

吉安市政府近日發佈公告, 自2018年2月1日起, 在吉安市中心、各縣中心城區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宣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 營造安全、文明、健康的節日氛圍。

九江:明確規定城區禁燃範圍根據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九江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規定:新餘:違者重罰

記者近日從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南執法一大隊瞭解到, 從2018年1月10日起, 新余城南各酒店、店鋪開張慶典等活動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範圍包括勞動南路以東、新欣南大道以西、魁星閣路以北、勝利南路以東區域。 如有違反, 城管執法部門將對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100元至500元的罰款處罰。 對不遵守規定, 不接受處罰尋釁滋事者,

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採取強制措施。

劃重點

在江西禁燃區域內

販賣或者燃放煙花爆竹都是違法的

法律面前沒有任何情面可講

很多小夥伴依然對此有些不解

“打個爆竹而已, 怎麼說禁就禁?”

傳承千百年的傳統, 為何禁燃禁放?

其實隨便一搜

因爆竹、煙花炸傷事件每年都有發生

火災、炸傷

每一幕都是血的教訓

此外, 鞭炮噪音在100分貝左右, 不僅會損害聽力, 還會使敏感人群受到驚嚇。 舉個例子, 在春節期間鞭炮聲此起彼伏, 人們長時間處於高雜訊環境中, 心血管系統、神經系統會受到損害, 使人急躁、易怒。 燃放煙花爆竹後, 產生的大量鞭炮碎屑, 影響市容環境衛生。

你知道不代表你親戚朋友知道

告訴身邊的朋友們吧!

對於非法購、銷、儲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輕者罰款, 重者拘留

春節將至, 可別因此壞了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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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天,平安、開心、快樂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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