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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當“招財貓”吸引顧客 民警解救放歸山林

草鴞(xiāo), 大家俗稱的貓頭鷹,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原本是在山林中自由生活, 可近日它卻被廣漢松林的果農張某關進了籠子, 還放在水果攤旁當“招財貓”吸引顧客。

近日, 廣漢公安局松林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 在沿山路一水果攤發現有疑似貓頭鷹的動物被關在籠子裡, 非常可憐。 接警後, 郭田、黃飛兩位民警趕到現場查看。

在隨後的詢問中, 張某交代, 貓頭鷹其實是他花300元向一個過路人買的, 買來後便自行餵養。 他覺得這個貓頭鷹有點好看, 可能能夠給他吸引一些買水果的買主, 然後讓他的生意更好一點。

民警隨後向水果攤主張某普法, 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市民不能隨意進行買賣和飼養。

經民警再三向張某做思想工作, 講清法律法規知識, 張某最終同意將貓頭鷹交于民警處理。

經森林公安專家檢查, 貓頭鷹除了尾巴處有輕微掉毛, 身體其它各處並無大恙, 符合放歸條件。 當天下午, 派出所民警就將貓頭鷹帶到環境較好的一山林處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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