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鴞(xiāo), 大家俗稱的貓頭鷹,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原本是在山林中自由生活, 可近日它卻被廣漢松林的果農張某關進了籠子, 還放在水果攤旁當“招財貓”吸引顧客。
近日, 廣漢公安局松林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 在沿山路一水果攤發現有疑似貓頭鷹的動物被關在籠子裡, 非常可憐。 接警後, 郭田、黃飛兩位民警趕到現場查看。
在隨後的詢問中, 張某交代, 貓頭鷹其實是他花300元向一個過路人買的, 買來後便自行餵養。 他覺得這個貓頭鷹有點好看, 可能能夠給他吸引一些買水果的買主, 然後讓他的生意更好一點。
民警隨後向水果攤主張某普法, 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市民不能隨意進行買賣和飼養。
經民警再三向張某做思想工作, 講清法律法規知識, 張某最終同意將貓頭鷹交于民警處理。
經森林公安專家檢查, 貓頭鷹除了尾巴處有輕微掉毛, 身體其它各處並無大恙, 符合放歸條件。 當天下午, 派出所民警就將貓頭鷹帶到環境較好的一山林處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