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開展重大案件訊問合法性核查工作
為落實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中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指導意見的工作舉措, 根據兩高三部於去年下發的《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要求,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7年11月18日被刑事拘留,
收到偵查機關移送起訴案件的告知後, 駐區看守所檢察室檢察官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入所健康檢查和體表檢查材料、區看守所收押記錄、提審記錄、出所記錄等材料進行了檢察, 並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進行了詢問核查, 全程同步錄影。
綜合上述材料和詢問結果, 經核查, 駐區看守所檢察室認為該案目前不存在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情形。
擬稿:王國宇
編輯:仲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