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發現, 市區醫院內或附近都相繼開起了便民藥店, 有細心的市民發現, 即使是同一家連鎖品牌的便民藥店, 規格相同的同種藥品定價並不一致。 近日, 市民林先生便諮詢, 這是否屬於亂收費?
對此, 市發展和改革局稱, 根據《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關於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5】283號)檔要求, 自2015年6月1日起, 除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 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藥品價格, 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 仍暫時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 其他藥品, 由生產經營者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
林先生反映的“替比夫定片(7片)”藥品屬於上述其他藥品範圍, 藥店可自主制定價格。 該局派出工作人員到衛康醫藥公司瞭解相關情況。 經核實, 衛康醫藥公司位於兩個醫院便民藥店的“替比夫定片(7片)”進貨價都是123.63元。 其中市中心人民醫院分店的零售價也是123.63元, 市第一人民醫院分店加了9.4元利潤, 售價為133.07元, 衛康藥店結合市場商圈的不同經營策略, 有的門店按進貨價賣, 有的門店加合理利潤賣, 符合企業自主定價原則。
由《東江時報》與市發展和改革局聯合開設的 《價格政策諮詢台》, 長期接受市民投訴或諮詢價格問題。 市民如需瞭解價格政策, 或投訴身邊一些不合理收費現象,
記者馮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