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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學生失信將受到懲戒

本報訊近日, 省教育廳制定出臺《青海省教育誠信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和《青海省教育系統失信懲戒辦法(試行)》等, 旨在加快我省教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在教育系統營造誠實、守信、自律、互信的信用環境, 規範學校辦學和教師從教行為, 辦人民滿意的學校, 做社會滿意的教師, 提高學生文明素養, 促進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實施教育“誠信機關”建設——堅持依法行政:完善教育許可申請、義務教育就近入學和外來務工子女入學等便民服務制度等, 提高服務品質。 推進資訊公開:在招生中公開招生政策、收費標準等方面內容,

接受社會監督, 提高教育公信力。 提高工作效能:強化教育督導, 提高學校整體辦學水準;實行績效考評制, 促進學校管理水準的提升。

開展“誠信校園”建設——推進依法治教: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人民群眾反映熱點問題的治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健全校務公開制度,

提高教育公信力。 規範辦學行為:規範學校課程設置、教學常規、教育科研、學生評價等;規範招生行為, 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免試、劃片、相對就近”入學, 新生“陽光分班”, 高中“陽光招生”;堅決治理教育亂辦班補課、亂征訂教輔資料等亂收費熱點問題;規範民辦學校和培訓機構招生、收費、廣告發佈等行為, 加強監管, 杜絕違規行為發生;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和考風建設工作。 開展誠信教育:將誠信教育作為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學校日常管理和師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內容, 多形式開展誠信教育活動。

加強“誠信教師”建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把誠信建設與師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加大對有償補課、體罰學生等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

嚴肅查處施教行為不端、從教行為不廉等師德師風問題。 提升教師專業化水準:把提升教師專業水準與教師隊伍的誠信建設相結合, 使修德與修業達到和諧統一。 建立健全教師信用評價和獎懲機制:將教師信用評價制度與師德考核測評結果相結合, 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的專項考核, 並將考核結果存入師德誠信檔案。

推進“誠信學生”建設——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學校要把學生誠信教育擺在素質教育的首要位置來抓, 努力使誠信教育融入學生的學習、生活之中;開展誠信教育課示範點, 並在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推廣誠信教育進課堂。 大力開展文明守信系列活動,

形成“人人知誠信”“人人講誠信”的良好氛圍。 建立健全學生誠信考核評價機制:逐步建立完善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確保誠信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 使其在學生畢業後能有效地延伸到社會。

根據《青海省教育系統失信懲戒辦法(試行)》相關規定, 教育系統失信行為按照嚴重程度從低到高分為三個等級:一般失信行為、較重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 該辦法對“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職員工、受教育者、應試者”失信行為的認定與懲戒辦法進行了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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