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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品”詐騙的三大套路 其中“套路三”最容易被忽視

一些老年人, 從地鐵走出來, 很可能會遇到的情形之一, 就是收到一張禮品兌換券。 如果此時心頭一動, 捏著紙條跟著所謂的導購走進一家帶有“茗、軒、閣、院”字樣的“疑似”收藏品公司,

便會迅速捲入一場熱鬧卻充滿危險的財富遊戲。

套路一:交易對象

有錢有興趣 收藏品詐騙視老年人為首選

“我就是之前填了一張禮品兌換券, 然後他們打電話說要發紀念品給老人。 ”今年65歲的張某對藝術品一向很感興趣。 一聽說是AA閣藝術品有限公司在做活動, 便叫上了幾個老夥伴一同前往。 一到目的地, 老人們便迅速被十來位“導購”圍攏。 他們紛紛遊說稱:某國寶級歌手是公司的合夥人, 信譽肯定靠得住。 之後開始推薦高額回報的收藏品, “利潤可以達到十幾倍, 幾十倍!”

據張某在庭審時陳述:“去了兩次, 我們這些老人就分批次把錢打過去了。 可是他們一直說貨物還沒到,

在倉庫裡。 後來又說公司可以幫我們保管, 放家裡不安全。 ”直到2016年12月, 張某的家人身患重病急需資金進行治療, 於是他向AA閣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該公司同意解除並返還了5萬元貨款後, 就杳無音信了。 張某無奈, 故訴至法院。

虎丘區人民法院在審理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過程中, 發現該交易存在諸多問題, 希望引起社會各界的注意。 首先就是交易對象。 該院民二庭庭長王耀華指出, 該類交易的物件主要集中在老年人群體, 並且是具備一定經濟基礎的老年人。 “老年人對收藏有著相對較高的興趣, 並且在很多存款意識濃厚的老年人看來, 收藏品能夠升值, 也是一種不錯的投資方式。 ”他補充說, 加之老年人較少利用網路媒體,

對收藏品研究深入的行家畢竟還是少數, 收藏品詐騙便將老年人視為首選。

套路二:交易形式

承諾高價回購後跑路 現金交易風險大

據記者瞭解, 這類行銷模式接近的所謂收藏品公司, 規模大多在二三十人。 但他們會臨時雇傭很多群由青年男女組成的“導購”隊伍。 每領來一位顧客, 便會有提成;如果談成業務, 還可能按比例進行二次提成。 這些型男秀女口若懸河, 滿口的財富故事。 “就交易形式而言, 該類交易過程中存在大量的虛假宣傳、誇大宣傳, 將收藏品的價值和升值空間無限放大, 吸引更多人來投資, 很多外行人輕信了宣傳內容, 便容易掉入陷阱。 ”王耀華庭長指出, 等到買方付款後, 賣方就以暫時缺貨為由,

一直拖延交貨時間, 等到沒有回信才發現自己上當。

另外, 交易中買方採用刷卡的方式付款, 較少注意交易相對方的主體是否與合同一致;除此之外, 還存在大量現金交易的方式付款, 交易風險更加巨大。

本案中, 僅張某一人就被“忽悠”了23萬餘元。 “他們的收藏顧問不斷給我介紹各種收藏品, 說這個多值錢, 升值多快, 而且他們還會負責回購。 ”據他陳述, 在交易時, 很大一部分是現金交易, 還有一部分是pos機刷的。 當法官問他“是否清楚對方帳戶資訊”時, 張某表示:“不清楚, 他們都比較保密。 只是拿pos機說是公司帳戶, 我們對這個很陌生。 ”

套路三:交易主體

子公司以不同主體活動 公安難立案

對此, 王耀華庭長指出, 由於買方在交易過程中缺乏必要的注意,

導致對賣方身份的核實存在疏漏。 一個公司可以註冊不同的子公司, 以不同的主體進行相同的活動, 從而進一步擴大了受害群體的範圍。 本案中的被告公司, 分別以兩個不同的名稱在不同的地方進行詐騙, 後查實兩個公司的負責人為同一人, 但公安機關表示, 兩個公司分別是獨立的主體, 無法合併立案。 主體上的含混不清, 給案件偵破帶來了更多的困難。 目前, 張某已經撤回民事訴訟, 選擇以刑事途徑進一步解決。

法官說法

針對以上收藏品交易中存在的“套路”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大防騙宣傳力度。 尤其針對老年人群體, 採取老年人喜聞樂見的形式, 向他們宣傳防騙常識。 總結收藏品交易詐騙存在的特點, 幫助老年人能夠輕而易舉地識別詐騙,從而降低被騙風險。

二、進一步規範收藏品市場秩序。首先,要維護市場規則,完善收藏品企業准入規則,嚴格審查其資質,從源頭上將詐騙企業扼殺在萌芽狀態;其次,加大對收藏品市場的整治力度,定期檢查相關企業的經營現狀及運作流程,督促其整改不規範的經營行為。

幫助老年人能夠輕而易舉地識別詐騙,從而降低被騙風險。

二、進一步規範收藏品市場秩序。首先,要維護市場規則,完善收藏品企業准入規則,嚴格審查其資質,從源頭上將詐騙企業扼殺在萌芽狀態;其次,加大對收藏品市場的整治力度,定期檢查相關企業的經營現狀及運作流程,督促其整改不規範的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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