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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推行“有償救援” 網友:早該這樣

有不少“任性”驢友喜歡挑戰不可能, 去危險的禁止攀爬的地方, 出了問題只能等待救援。 而驢友救援誰買單?一直以來都是人們討論的話題。 近日, 這個話題在黃山有了結果。

黃山景區今年將啟動有償救援, 對違規逃票私入或不聽勸阻擅入未開發開放區域, 陷入困頓或危險求救的遊客, 將由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承擔相應救援費用。 據統計, 僅2016年黃山堵截、查處“驢友”違規達24批212人次。

@蘇暝色:還記得當初黃山救援復旦學生們而犧牲的小員警嗎?

@beginwind : 有償救援, 可以先救援, 後給錢, 不給錢就記入個人信用, 影響個人可以享受的社會服務, 貸款等, 特別是像復旦大學的那種, 不允許進行國家企業事單位, 不允許個人信用貸款, 把救援人員的命不當命的人, 憑什麼資格享受社會服務!

@辣椒粉iii:早就該這樣了。

對此決定, 網友們紛紛表示支援, 認為對於“任性”驢友不應該過度縱容,

危險地方對於救援人員也是有風險的, 不可拿救援人員的性命開玩笑, 應該對這些“違規驢友”進行教育, 甚至還有網友提出如果不交錢記入個人信用, 可見對於“任性”驢友, 網友認為不能“慣”著。

生活水準的提高讓人們不再因為物質生活而煩惱,

反而更加注重精神上的昇華, 旅行成為不少人的愛好。 愛好旅行本是件好事, 但是旅行和探險應該分開。 一些人為了尋求刺激, 會特地組織人員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攀登景區“禁區”, 越是危險的地方越要去。

在探險過程中時常會發生意外受傷、體力不支、迷路等現象, 只能等待該景區展開救援。 以黃山為例, 每年組織開展的應急救援約300多起, 其中因遊客違規行為造成迷路被困的緊急救援約10餘起。

確實, 救援本是景區的責任, 但是“驢友”擅自到安全景區外探險, 這個救援費用該誰來承擔?景區救援也屬於公共資源, 是否該用在這些不守規則的旅遊身上?

按照, 《侵權責任法》的規定, 經營性場所、營利性場所的經營者、組織者或者受益人有保障消費者安全的法定義務。 這就要求明確有償救援和無償救援的界限:對於正常買票進入景區, 針對以外的天災人禍導致需要救援的情況可以無償救援。 但是對於無視景區安全提醒, 對明令禁止入內的區域執意前往導致需要救援的情況則需自己負擔救援費用。

一直以來對於救援費用的規定都不明朗, 如今黃山景區制定出了明確的規定, 實施起來才更有力度。

另外, 對於心存探險的旅遊還應加以提醒:戶外探險不是在沒有任何準備的情況下進入危險區域, 無視警告地向“虎山”行, 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是對自己和家人對起碼的尊重。

文/王娜

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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