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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這樣說“人民保護傘”

“沒有規矩, 不成方圓。 ”法律作為約束人們行為的規範, 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必要手段, 沒有法律必然會天下大亂。 相信大家都聽說過“杭州保姆縱火案”, 女主人和三個孩子不幸殞命, 原本幸福的一家支離破碎。 在事情發生後, 受害者家屬不斷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任何違法分子都逃不過法律這張天網, 任何有損人民利益的行為都將被追責。 正義可能會遲到, 但絕不會缺席, 這就是法律永恆的公正性。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如何依法治國、要走什麼樣的法治之路等作了系統闡述。

治國必須依法, 這很重要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 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我們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 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引領和規範作用。

——2014年10月20日, 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關於中央政治局工作的講話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 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 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14年10月20日, 習近平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講話

黨大還是法大?這是偽命題

黨和法、党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 我們就是在不折不扣貫徹著以憲法為核心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 我們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15年2月2日, 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我們說不存在“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 是把党作為一個執政整體而言的, 是指黨的執政地位和領導地位而言的, 具體到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幹部就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 就不能以党自居, 就不能把党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

——2015年2月2日, 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

不能把堅持党的領導同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對立起來, 更不能用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來動搖和否定党的領導。 那樣做在思想上是錯誤的, 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險的。

——2014年1月7日, 習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這是基本

人民群眾每一次求告無門、每一次經歷冤假錯案, 損害的都不僅僅是他們的合法權益, 更是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是他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 要懂得“100-1=0”的道理。 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九十九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 執法司法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傷害。

——2014年1月7日, 習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各級黨政機關和每一位領導幹部、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要增強法治觀念、法律意識, 堅持有法必依, 善於運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 讓人民群眾在日常生產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徇私枉法的要嚴肅問責、依法懲治。

——2015年3月8日, 習近平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廣西代表團的審議上的講話

依法治國是我們党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法律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 是我們的“保護傘”。 依法治國事關党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其喚起的制度力量, 必將有力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保障。 (文/學習大軍, 2018年2月1日)微信公眾號:學習大軍 微信ID:xuexid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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