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男子糾纏前女友複合未果, 竟殺害其父, 還帶失足女到案發現場過夜。 發現案情敗露, 該男子又製造爆炸炸毀房屋, 導致失足女死亡。 近日, 法院一審判處該男子死刑。
▲爆燃現場
爆炸民宅內有兩名死者
2016年7月10日晚9時許, 柳州市柳北區黃村大樓內發生爆炸, 導致一間房屋損壞嚴重, 並引發火災。
一名男子從屋中跑出後倒地不起, 現場居民連忙報警, 受傷男子被送醫。
▲房內發生爆燃
消防部門趕到現場救火後發現,
屋內有一男一女已死亡:
男的較年長, 被殺害後屍體慘遭肢解;
年輕女子因一氧化碳中毒, 不幸殞命。
經進一步偵查得知, 殞命的老年男子是案發房屋的主人黃某, 從屋內跑出的男子名叫譚某某, 是黃某女兒阿雲(化名)的前男友。
在案發幾個月前, 阿雲已與譚某某分手, 但譚某某一直糾纏阿雲。
警方最終調查確認, 譚某某正是兇手, 他殺害阿雲父親並分屍、製造爆炸並致年輕失足女死亡。
男子殺人並點燃液化氣罐
據調查, 2016年7月9日上午, 譚某某在多次要求與阿雲複合未果後, 攜帶尖刀和繩索趕至她家, 用偷配的鑰匙打開房門, 找到黃某, 威逼他打電話給阿雲要求見面。
遭拒後, 譚某某遷怒于黃某,
▲房內被炸得面目全非
當晚10時許,
譚某某將一失足女帶至黃某房屋過夜,
並與之發生關係。
之後,
他用刀脅迫她幫助收屍,
最後還用繩索將她綁在屋內。
次日傍晚7時許, 黃某的親屬到家中尋找黃某, 發現情況不妙,
民警趕至現場, 譚某某見無路可逃, 遂起意自殺, 他先是用刀捅刺自己腹部, 之後打開液化氣罐閥門, 點燃液化氣導致案發現場爆炸起火。
▲消防員搬出來的煤氣罐
黃某房屋被毀壞, 而被捆綁的失足女因無法逃離現場, 吸入大量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法院一審判決其死刑
檢察機關於2017年6月19日向柳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兩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請求法院判處被告人譚某某賠償兩受害人死亡賠償金、喪葬、被扶養人等費用共100多萬元。
柳州市中級法院於2017年7月和12月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譚某某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譚某某供述其點燃液化氣主觀上想通過引發爆炸自殺,客觀上也造成爆炸發生,危害公共安全並致一人死亡,其完全符合爆炸罪構成要件,構成爆炸罪。
譚某某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並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處其賠償兩受害人親屬共計6萬多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譚某某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譚某某供述其點燃液化氣主觀上想通過引發爆炸自殺,客觀上也造成爆炸發生,危害公共安全並致一人死亡,其完全符合爆炸罪構成要件,構成爆炸罪。
譚某某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並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判處其賠償兩受害人親屬共計6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