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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愛德美幼稚園教師虐☆禁☆童案”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本報北京2月6日電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 備受社會關注的“南京愛德美幼稚園教師虐童案”經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公安機關偵查終結, 近日移送棲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7年11月初, 南京市棲霞區丁家莊愛德美幼兒被教師虐待的視頻被網路媒體轉發, 引起廣大線民關注。 經查, 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愛德美幼稚園聘用教師。 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 王某在擔任小三班班主任期間, 在教室內先後四次對兩名幼兒採取來回拉拽、抓住幼兒手向幼兒臉部擊打、腳踢等方式進行虐待。 後經家長報案, 公安機關調取監控錄影,

發現上述案件事實。 2017年11月7日, 王某因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被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據瞭解, 2017年11月6日, 棲霞區檢察院從網路獲知該案線索後, 立即指派未檢幹警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 同時向南京市檢察院未檢處彙報。 市區兩級檢察院高度重視案件的辦理情況, 立即啟動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應機制, 就罪與非罪進行詳細論證指導。 棲霞區檢察院在詳細聽取公安機關案情介紹後, 建議儘快查清是否具有虐待致人輕傷或多次虐待的惡劣情節, 並提出三點偵查引導意見:

▲一是調查犯罪嫌疑人主體身份和職責內容, 固定其具有看護義務的證據, 收集在場其他教師證言;

▲二是根據監控反映的有其他幼兒被虐待情況,

查實被害人身份, 向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核實, 固定犯罪嫌疑人多次對多名幼兒實施虐待的相關證據;

▲三是查清被虐待兒童的傷情, 核實是否有病歷、傷情方面材料, 對身心受損嚴重的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2017年12月7日, 南京市公安局棲霞分局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提請棲霞區檢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棲霞區檢察院經全面審查核實證據, 於12月14日依法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通知強調, 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零容忍, 依法嚴厲懲治侵害幼稚園兒童犯罪。

▲對於侵害幼稚園兒童, 涉嫌強姦, 猥褻兒童, 虐待被監護、看護人, 故意傷害, 故意殺人等犯罪的案件,

要依法從嚴從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訴, 形成司法震懾。 對於已經起訴的案件, 要從嚴提出量刑建議。

▲對具備老師等特殊職業身份的被告人, 建議法院判處禁止其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職業。

▲要及時介入偵查, 就偵查取證、法律適用等提出建議, 確保案件順利訴訟。

▲要加強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和審判監督, 堅決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畸輕等問題, 確保侵害幼稚園兒童犯罪的犯罪分子受到應有懲罰, 維護司法公正。

▲要堅持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 確保辦案品質。 既要重視相關輿情, 傾聽群眾呼聲, 又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 以法律為準繩。

▲對於確實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案件, 要依法作出不捕、不訴決定,

但同時要向涉案兒童的監護人以案釋法, 充分說明理由。

▲必要時, 要向社會公開說明。 要認真研究案件中存在的疑難問題, 上級檢察院要加強對辦理這類案件的指導, 對於重點案件要進行督辦。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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