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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交通便利且租房成本較低,
河北省高碑店市曾經一度被傳銷組織盯上,
成為傳銷重災區,
也因此成為河北省打擊傳銷重點整治縣,
向法院提起公訴。
高碑店市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吳某、喻某、范某、張某、蘇某、陳某為強迫被害人加入傳銷組織, 非法剝奪被害人人身自由權利, 致使被害人墜樓身亡, 6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 被告人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是主犯, 其餘5名被告人系從犯。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犯非法拘禁罪,
判處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喻某、範某犯非法拘禁罪,
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張某、蘇某、陳某犯非法拘禁罪,
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
隨後部分被告人上訴,
目前案件還在二審當中。
高碑店市白溝鎮是國內頗具規模的箱包生產銷售集散地,
吸引著來自全國各地的打工者,
而這也為非法傳銷組織“拉人頭”發展下線提供了便利,
不少組織都盯上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社會經驗不足的年輕人。
從各地公安機關打擊傳銷的情況看, 目前查獲控制的傳銷人員大多為20歲左右, 如何讓這些法律意識淡薄、社會經驗缺乏的年輕人遠離傳銷, 避免受害者再成為施害者, 應該成為相關部門思考的問題。
傳銷引發暴力犯罪
因非法傳銷引發的不僅是非法拘禁案件,
還有搶劫、故意傷害等其他暴力犯罪。
這些案件頻發,
反映出猖獗的非法傳銷活動演變為其他刑事犯罪的趨勢不可小覷,
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同樣是高碑店市法院一審判決的案件。
2015年11月5日20時至11月13日7時,
被告人劉某、楊某、胡某、李某、銀某等人為使被害人李某加入傳銷組織,
在高碑店市一處平房內對李某進行非法拘禁,
並對李某多次威脅、毆打。
其間,
被告人劉某還將被害人李某的身份證、手機、現金900餘元、銀行卡等非法扣押,
並在對李某非法拘禁期間強行向其索要銀行卡密碼後,
將銀行卡內的7500元支取。
2017年9月14日上午, 廊坊市安次區法院對一起類似的因傳銷引發的非法拘禁、搶劫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在此期間,
被告人李某夥同被告人劉某採取暴力手段獲得被害人手機及支付寶密碼後,
強行將被害人銀行卡內44000餘元轉走,
交給傳銷組織上線充當業績。
2016年10月27日被害人孫某被親友解救。
廊坊市安次區法院認為, 被告人李某、劉某以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 數額較大, 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李某、劉某、雒某、楊某、曹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