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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康:在供給側改革中促進綠色能源發展

(本文系賈康先生在瞭望雜誌社“2018綠色能源發展論壇”上的發言)

謝謝主持人, 尊敬的路甬祥副委員長, 各位領導, 尊敬的到會各位嘉賓,

各位朋友, 大家好。 我很高興能接受邀請借這個機會, 把自己作為研究者對於貫徹十九大精神, 怎樣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過程中促進綠色能源發展這方面的看法, 向各位做個彙報。

黨的十九大強調了我們在“強起來”的歷史飛躍時代必須建設生態文明的戰略任務, 認為這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 在這個發展中要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 提供更多優質的生態產品, 實現綠色生產和消費, 發展清潔能源產業。

在貫徹十九大精神方面, 第一個層次, 我們需要進一步認識在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主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的過程中, 需要大力發展綠色能源。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戰略方針和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主線,

是在實現現代化目標導向的同時, 緊密結合著問題導向的, 針對的是中國現在發展階段中越來越清晰地表現出供給側的“矛盾主要方面”:一方面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在不斷增長, 而另外一方面, 我們面臨的是發展中間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 這個“不平衡”最主要就是結構問題, 而解決結構問題一定要從供給側入手, 以制度供給的優化, 即以制度供給有效性的提高, 帶出整個供給體系品質和效率的提高, 讓老百姓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不僅表現在指標上的收入增長, 而且體現在他們的生活環境——天更藍, 水更清, 心情更舒暢。 這些合在一起, 中國面臨的是一個怎樣以非常之策去破解非常之局的歷史性的考驗。

我在前些年開會的過程中, 就聽到杜祥琬老師專門說到胡煥庸線——中國基本國情的胡煥庸線, 決定了所謂“半壁壓強型三重疊加”的綠色發展方面的嚴峻挑戰。 世界第一人口大國整個接近14億的這樣一個人口規模, 96%以上的居民生存在東南半壁的40%左右的國土上面, 而且這絕大多數中國人, 已經進入中等收入階段以上的發展過程, 資源、能源的耗費是前所未有的水準, 和過去不可同日而語了, 又疊加上了我們以煤為主這種基本國情, 在可以預見的很長一段時期之內基礎能源以煤為主無法改變, 而煤的清潔利用是最困難的;此外, 我們必須承認中國總體來說工業化剛走到了中期階段,

沿海是中後期, 很多的中西部地區是初中期, 粗放發展的特徵難以迅速改變, 幾重因素疊加在一起, 綠色發展這方面對於我們的瓶頸制約已經非常明顯:這些年頻頻襲擊我們的霧霾這種大氣污染, 其實還伴隨著水流的污染、土壤的污染、食品安全的問題, 整個社會生活中的不和諧, 等等。 這些矛盾的破解, 是怎樣考慮形成非常之策, 去破非常之局的任務。 要在供給側形成理性供給管理高水準方案以應對這樣的挑戰, 要盡可能形成高水準的系統工程式的定制化解決方案, 來促進中國的綠色發展, 沖過中等收入陷阱這道歷史的關口, 來對接中央說的2035年基本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 2049-2050年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中國夢目標。
那麼, 在這個非常之策的通盤設計裡, 形成內生機制來大力發展綠色能源, 怎樣把可再生能源、生物質能源積極地發展起來替代化石能源, 替代煤, 是必須解決的問題, 它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針對著現實的矛盾, 必須以改革來提升供給體系品質和效率的一個事關可持續發展和現代化全域的極為重大的任務。

第二個層次, 我想談一下怎樣認識在供給側的配套改革中落實以經濟手段為主、配合上有效的政策支持, 來促進綠色能源發展。 在中國整個產業鏈、供應鏈、消費鏈上, 我特別看重的是, 除了我們的行政手段不得已要發揮作用之外, 也不能一味地去倚重行政手段。 比如說把一些廠子關掉, 把一些地方燒煤的鍋爐努力地改成燒氣等等更清潔能源的鍋爐, 行政手段去推這些事情它的副作用非常容易產生,十九大後我們在華北又一次領教了這種副作用。不能說不考慮行政手段,但是以為行政手段就能夠“大局已定”地解決這個問題,一定會落入認識誤區。經濟手段為主是匹配著整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中國的發展,承認資源配置中決定性的、長遠的、最要看重的作用,是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再跟上政府更好發揮作用。所謂政府更好發揮作用,要特別注意怎麼樣以經濟手段“內生地”使千千萬萬的生產經營主體和我們的社會成員,從關心自己的物質利益出發,去努力地節能降耗、減排治汙、綠色發展,大家形成促進綠色能源生產和消費擴大份額的合力。

那麼我們可以觀察一下,這種經濟手段為主的調節體系的基礎是什麼呢?就是在我們的供給側的物品中間的比價關係和價格形成機制。這方面我們必須承認,本來應該通過配套改革,使這種比價關係、價格形成機制的引導作用來促進綠色發展,然而綠色能源生產和消費使用這樣一個導向上的機制,我們前些年是不合格的。我的說法,可以說得直率一點,在中國還可以預見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基礎能源不得不以煤為主的這個基本國情下,我們將近40年的改革發展過程中,卻在基礎能源的比價關係這方面,出現了一種逆綠色發展的傾向。現在大家所使用的電,百分之七十幾是以煤燒出的火電,而未來這個比重可以逐漸降低,但這是一個相對緩慢的過程。我們的原油、天然氣的發電不可能有多大的空間了,因為整個原油、天然氣的外貿依存度已經高達65%左右;水電要努力發展,但是種種局限之下,它在整個電力供應中的比例反而是下降的;風電、太陽能電在努力發展雖近年增長幅度很高,但是於整個電力供應中基數太低的情況下,到現在為止全部電力供應裡它們所占的相對數,也只有幾個百分點。在我們不得不以煤為主繼續發展的情況之下,這幾十年中間,如果我們看一看直觀表現的北京市的居民用電,它和其他物品的比價關係的變化是什麼?我記得很清楚,改革開放初期,民用電每一度是0.16元,現在是階梯電價,每家電錶的第一階梯應該是2880個字,這時的電價是0.48元,到第二階段則每度漲5分錢,就是說,現在的電價,經過將近40年的變化,是相當於原來的三倍,提高了兩倍。但看看這麼多年下來,老百姓其他物品的支出的價位是多高?比如老百姓過日子的大白菜、番茄、黃瓜,上漲幅度可是100倍以上。企業方面,用電確實也在提高,但是企業其他的各種各樣的料工費、差旅費,各種支出,價位提高幅度又是100倍以上。換句話說,我們社會成員中,企業也好,老百姓也好,在他們的感受上什麼金貴,什麼不金貴?什麼要精打細算,什麼可以忽略不計?自己努力的方向在哪兒,是非常清楚的。從物質利益的經濟學分析框架來看,不會真的去對節電精打細算,大家不會把節電看作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反而更多的會出現大手大腳揮霍式的用電行為。這種情況下,更多的使用電能,實際上在更多地耗煤,而煤的污染在中國帶來對我們的霧霾威脅、對我們整個環境的影響,是基本國情制約之下的挑戰性的問題。我們現在面臨的這樣一個逆綠色發展的比價關係和價格形成機制,怎樣得到改造,就變成了頭等的真問題。

我認為要進一步解決這個問題,可觀察的改革的攻堅克難,可以舉出電力部門為例。多少年前中央就發出5號檔,電力部門的改革按照當時的“四項要領”非常清晰,但很遺憾,多年來實質性的改革推進還乏善可陳。前面兩年,在十八大以後的改革精神貫徹中,中央再次發出檔要求推進電力部門改革。我觀察下來,電力部門改革裡要解決的基本的制度建設問題,就是怎麼樣讓電力回歸商品屬性——它在電力市場上如果按商品定位,就要產生選擇性和競爭性,以調動我們的潛力、活力,在機制上講就是應有原來所說的“競價入網”,無論怎麼表述,必須是競爭性地入網,使電成為商品,而在競爭性的環節上,我們可以八九不離十地給出一個量值,對除了煤電之外應該政策支持的光電、風電等等,財政給予補貼。這個補貼是陽光化的,是對事不對人的,不論你是什麼企業,什麼經濟性質,自己標榜什麼樣的特色,就是大家一起競價入網,排除掉的,就沒有市場份額,進了網就取得了市場份額,而且這個市場份額不是你一朝拿到以後就永遠享受的,要不斷地在競爭中取得自己的市場份額。財政的補貼支持綠色能源,在這個過程中可讓它更多地形成一個去擠壓煤電的態勢,努力地把生產方面綠色能源的潛力充分地調動出來,漸進地改變我們整個電力供應的格局。當然,後面配套的改革還有電網,我認為它就是自然壟斷,不是拆分的問題——對電網是特許權經營管理,給予特定的考核,而到了更後面,輸電以後面對千家萬戶的配電,又要引入市場機制,改進服務,使我們的企業、我們的老百姓得到更好的供電服務。這個體系的改革如果處理得好,當然一方面直觀地看把電價往下壓低的力量會發生作用,另外一方面,是可以漸進地引導電和其他產品的比價關係,在社會可接受的情況下,扭轉原來比價關係裡的那種逆綠色發展的不良傾向。非常關鍵的是光電、風電等等要進來,我們還必須解決智慧電網和分散式能源方面全面的供給配套,而我聽到的有些意見所強調的技術性的障礙,據瞭解其實不是最主要的障礙,還是因為有“利益固化的藩籬”,以種種藉口拖延阻礙智慧電網和分散式能源的充分發展、創新發展去對接整個電力部門改革的局面。這個問題很值得進一步探討。顯然這種配套改革,是經濟手段為主發揮作用,配上有效的政策支持去促進綠色能源發展的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

在第三個層面上,我覺得攻堅克難中要在“問題導向”下更積極地爭取再克服一些迫切的矛盾。比如,現在我們聽到不少風電、光電的企業,說碰到了棄風、棄光的問題,一方面大家都想更多地用綠色能源,一方面已經形成的產能為什麼要把它做棄風、棄光的處理?具體分析,這裡面各種因素可能談起來非常複雜,但是必須充分正視這個問題力求解決。我個人感覺其中的制度問題、管理問題、技術問題是混在一起的,但是真正的出路一定是要以制度創新打開管理創新和科技創新的空間,從我們的長遠利益和全域利益出發去解決問題。

再有一個,比較直率地說,問題導向下還要進一步考慮怎麼凝聚社會共識,來破解已經觀察到的整個經濟體系運行中的兩個悖論。第一個悖論就是政府反復強調綠色發展,姿態上充分重視綠色發展,但是相關的改革卻是步履維艱,經濟手段難以作為,不得不行政手段為主,帶出很多非常明顯的副作用,需要及時總結經驗。比如前一段時間說華北區域要以煤改氣,更多地利用氣來形成能源供應,為什麼佈置下去、動起來以後,卻發現氣遠遠不夠供應,跟不上?老百姓受凍、環保部只能發緊急通知來糾偏。這說得難聽一點是發生了低級錯誤。為什麼發生這種錯誤?要總結經驗教訓,更主要的還是要在配套改革中,讓現代國家治理的特徵能夠覆蓋到我們整個綠色能源發展裡的鏈條,而不是簡單地靠少數管理機關的官員拍腦袋認為怎麼調節就能夠綠色發展,就能夠達到意願中的結構優化。市場發揮充分的作用,應始終是非常關鍵的第一重考慮。

再一個悖論,從公眾利益角度來說,我們也需要形成一種共識:一方面聽到大家對於霧霾等等的抱怨不絕於耳,另一方面一聽到調整比價關係裡我們要用的電、要用的水等等在比價關係裡要變得越來越金貴,很多人就非常氣憤,甚至還有人要跳著腳罵娘。我認為這個方面,全社會要看到一個大的趨勢:資源的稀缺性在以後的比價關係發展過程中決定了基礎能源的比價關係一定是在演變中顯得越來越體現它的稀缺,表現為大的趨勢是電應該更貴,水應該更貴。現在國家推進水資源稅的改革,是為什麼呢?就是不得不把用水的這些主體的負擔往上抬,促使他們節水。用電也是這樣。你節電了,節水了,實際上是在節省前端煤的使用,中國煤的使用絕對量可能還要再提升一段,但是這個提升的過程中達到高峰期之前,我們就要努力讓它的提升程度不要太高,然後讓它轉入用煤逐漸下降的過程,這是全民族的利益之所在。所以,節電、節水道理的宣傳,應該結合著全民討論,讓大家理性地發表意見而凝聚社會共識。當然,在以後比價關係的變化過程中,政府要注意托住最低端老百姓的實際生活水準:我國城鄉都有低保制度,少數低保成員,如果在以後比價關係調整過程中,電或者水等等費用對他們確實出現影響的時候,國家要及時提高低保標準,使他們實際生活水準不下降,而中產階層以上的人,要順應這種比價關係的變化,大家調整自己的消費習慣,更多地注意節電節水,人走燈滅,不用讓水龍頭長流水,等等。這些合在一起,是大家一起努力促進綠色發展——環保和綠色能源的開發和推展過程中,需要有全民的認識和呼應。我覺得這種系統工程的意義,是要反復強調的。如果只強調某一點,絕對不能解決中國怎麼樣破解非常之局的這種歷史性挑戰問題。這些看法彙報出來請各位批評指正,謝謝大家!

賈 康 介 紹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導,中國財政學會顧問,中國財政學會PPP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委員會成員,北京市等多地人民政府諮詢委員,北京大學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曾受多位中央領導同志邀請座談經濟工作(被媒體稱之為“中南海問策”)。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曾長期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專案,到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2013年,主編《新供給:經濟學理論的中國創新》,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首任院長、首任秘書長),2015年-2016年與蘇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給經濟學》專著、《供給側改革:新供給簡明讀本》、以及《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獲評中國圖書評論學會和央視的“2016年度中國好書”),2016年出版的《供給側改革十講》被中組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圖書館評為全國精品教材。2017年領銜出版《中國住房制度與房地產稅改革》、《新供給:創新發展,攻堅突破》、《構建現代治理基礎:中國財稅體制改革40年》等。

行政手段去推這些事情它的副作用非常容易產生,十九大後我們在華北又一次領教了這種副作用。不能說不考慮行政手段,但是以為行政手段就能夠“大局已定”地解決這個問題,一定會落入認識誤區。經濟手段為主是匹配著整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中國的發展,承認資源配置中決定性的、長遠的、最要看重的作用,是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再跟上政府更好發揮作用。所謂政府更好發揮作用,要特別注意怎麼樣以經濟手段“內生地”使千千萬萬的生產經營主體和我們的社會成員,從關心自己的物質利益出發,去努力地節能降耗、減排治汙、綠色發展,大家形成促進綠色能源生產和消費擴大份額的合力。

那麼我們可以觀察一下,這種經濟手段為主的調節體系的基礎是什麼呢?就是在我們的供給側的物品中間的比價關係和價格形成機制。這方面我們必須承認,本來應該通過配套改革,使這種比價關係、價格形成機制的引導作用來促進綠色發展,然而綠色能源生產和消費使用這樣一個導向上的機制,我們前些年是不合格的。我的說法,可以說得直率一點,在中國還可以預見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基礎能源不得不以煤為主的這個基本國情下,我們將近40年的改革發展過程中,卻在基礎能源的比價關係這方面,出現了一種逆綠色發展的傾向。現在大家所使用的電,百分之七十幾是以煤燒出的火電,而未來這個比重可以逐漸降低,但這是一個相對緩慢的過程。我們的原油、天然氣的發電不可能有多大的空間了,因為整個原油、天然氣的外貿依存度已經高達65%左右;水電要努力發展,但是種種局限之下,它在整個電力供應中的比例反而是下降的;風電、太陽能電在努力發展雖近年增長幅度很高,但是於整個電力供應中基數太低的情況下,到現在為止全部電力供應裡它們所占的相對數,也只有幾個百分點。在我們不得不以煤為主繼續發展的情況之下,這幾十年中間,如果我們看一看直觀表現的北京市的居民用電,它和其他物品的比價關係的變化是什麼?我記得很清楚,改革開放初期,民用電每一度是0.16元,現在是階梯電價,每家電錶的第一階梯應該是2880個字,這時的電價是0.48元,到第二階段則每度漲5分錢,就是說,現在的電價,經過將近40年的變化,是相當於原來的三倍,提高了兩倍。但看看這麼多年下來,老百姓其他物品的支出的價位是多高?比如老百姓過日子的大白菜、番茄、黃瓜,上漲幅度可是100倍以上。企業方面,用電確實也在提高,但是企業其他的各種各樣的料工費、差旅費,各種支出,價位提高幅度又是100倍以上。換句話說,我們社會成員中,企業也好,老百姓也好,在他們的感受上什麼金貴,什麼不金貴?什麼要精打細算,什麼可以忽略不計?自己努力的方向在哪兒,是非常清楚的。從物質利益的經濟學分析框架來看,不會真的去對節電精打細算,大家不會把節電看作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反而更多的會出現大手大腳揮霍式的用電行為。這種情況下,更多的使用電能,實際上在更多地耗煤,而煤的污染在中國帶來對我們的霧霾威脅、對我們整個環境的影響,是基本國情制約之下的挑戰性的問題。我們現在面臨的這樣一個逆綠色發展的比價關係和價格形成機制,怎樣得到改造,就變成了頭等的真問題。

我認為要進一步解決這個問題,可觀察的改革的攻堅克難,可以舉出電力部門為例。多少年前中央就發出5號檔,電力部門的改革按照當時的“四項要領”非常清晰,但很遺憾,多年來實質性的改革推進還乏善可陳。前面兩年,在十八大以後的改革精神貫徹中,中央再次發出檔要求推進電力部門改革。我觀察下來,電力部門改革裡要解決的基本的制度建設問題,就是怎麼樣讓電力回歸商品屬性——它在電力市場上如果按商品定位,就要產生選擇性和競爭性,以調動我們的潛力、活力,在機制上講就是應有原來所說的“競價入網”,無論怎麼表述,必須是競爭性地入網,使電成為商品,而在競爭性的環節上,我們可以八九不離十地給出一個量值,對除了煤電之外應該政策支持的光電、風電等等,財政給予補貼。這個補貼是陽光化的,是對事不對人的,不論你是什麼企業,什麼經濟性質,自己標榜什麼樣的特色,就是大家一起競價入網,排除掉的,就沒有市場份額,進了網就取得了市場份額,而且這個市場份額不是你一朝拿到以後就永遠享受的,要不斷地在競爭中取得自己的市場份額。財政的補貼支持綠色能源,在這個過程中可讓它更多地形成一個去擠壓煤電的態勢,努力地把生產方面綠色能源的潛力充分地調動出來,漸進地改變我們整個電力供應的格局。當然,後面配套的改革還有電網,我認為它就是自然壟斷,不是拆分的問題——對電網是特許權經營管理,給予特定的考核,而到了更後面,輸電以後面對千家萬戶的配電,又要引入市場機制,改進服務,使我們的企業、我們的老百姓得到更好的供電服務。這個體系的改革如果處理得好,當然一方面直觀地看把電價往下壓低的力量會發生作用,另外一方面,是可以漸進地引導電和其他產品的比價關係,在社會可接受的情況下,扭轉原來比價關係裡的那種逆綠色發展的不良傾向。非常關鍵的是光電、風電等等要進來,我們還必須解決智慧電網和分散式能源方面全面的供給配套,而我聽到的有些意見所強調的技術性的障礙,據瞭解其實不是最主要的障礙,還是因為有“利益固化的藩籬”,以種種藉口拖延阻礙智慧電網和分散式能源的充分發展、創新發展去對接整個電力部門改革的局面。這個問題很值得進一步探討。顯然這種配套改革,是經濟手段為主發揮作用,配上有效的政策支持去促進綠色能源發展的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

在第三個層面上,我覺得攻堅克難中要在“問題導向”下更積極地爭取再克服一些迫切的矛盾。比如,現在我們聽到不少風電、光電的企業,說碰到了棄風、棄光的問題,一方面大家都想更多地用綠色能源,一方面已經形成的產能為什麼要把它做棄風、棄光的處理?具體分析,這裡面各種因素可能談起來非常複雜,但是必須充分正視這個問題力求解決。我個人感覺其中的制度問題、管理問題、技術問題是混在一起的,但是真正的出路一定是要以制度創新打開管理創新和科技創新的空間,從我們的長遠利益和全域利益出發去解決問題。

再有一個,比較直率地說,問題導向下還要進一步考慮怎麼凝聚社會共識,來破解已經觀察到的整個經濟體系運行中的兩個悖論。第一個悖論就是政府反復強調綠色發展,姿態上充分重視綠色發展,但是相關的改革卻是步履維艱,經濟手段難以作為,不得不行政手段為主,帶出很多非常明顯的副作用,需要及時總結經驗。比如前一段時間說華北區域要以煤改氣,更多地利用氣來形成能源供應,為什麼佈置下去、動起來以後,卻發現氣遠遠不夠供應,跟不上?老百姓受凍、環保部只能發緊急通知來糾偏。這說得難聽一點是發生了低級錯誤。為什麼發生這種錯誤?要總結經驗教訓,更主要的還是要在配套改革中,讓現代國家治理的特徵能夠覆蓋到我們整個綠色能源發展裡的鏈條,而不是簡單地靠少數管理機關的官員拍腦袋認為怎麼調節就能夠綠色發展,就能夠達到意願中的結構優化。市場發揮充分的作用,應始終是非常關鍵的第一重考慮。

再一個悖論,從公眾利益角度來說,我們也需要形成一種共識:一方面聽到大家對於霧霾等等的抱怨不絕於耳,另一方面一聽到調整比價關係裡我們要用的電、要用的水等等在比價關係裡要變得越來越金貴,很多人就非常氣憤,甚至還有人要跳著腳罵娘。我認為這個方面,全社會要看到一個大的趨勢:資源的稀缺性在以後的比價關係發展過程中決定了基礎能源的比價關係一定是在演變中顯得越來越體現它的稀缺,表現為大的趨勢是電應該更貴,水應該更貴。現在國家推進水資源稅的改革,是為什麼呢?就是不得不把用水的這些主體的負擔往上抬,促使他們節水。用電也是這樣。你節電了,節水了,實際上是在節省前端煤的使用,中國煤的使用絕對量可能還要再提升一段,但是這個提升的過程中達到高峰期之前,我們就要努力讓它的提升程度不要太高,然後讓它轉入用煤逐漸下降的過程,這是全民族的利益之所在。所以,節電、節水道理的宣傳,應該結合著全民討論,讓大家理性地發表意見而凝聚社會共識。當然,在以後比價關係的變化過程中,政府要注意托住最低端老百姓的實際生活水準:我國城鄉都有低保制度,少數低保成員,如果在以後比價關係調整過程中,電或者水等等費用對他們確實出現影響的時候,國家要及時提高低保標準,使他們實際生活水準不下降,而中產階層以上的人,要順應這種比價關係的變化,大家調整自己的消費習慣,更多地注意節電節水,人走燈滅,不用讓水龍頭長流水,等等。這些合在一起,是大家一起努力促進綠色發展——環保和綠色能源的開發和推展過程中,需要有全民的認識和呼應。我覺得這種系統工程的意義,是要反復強調的。如果只強調某一點,絕對不能解決中國怎麼樣破解非常之局的這種歷史性挑戰問題。這些看法彙報出來請各位批評指正,謝謝大家!

賈 康 介 紹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導,中國財政學會顧問,中國財政學會PPP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委員會成員,北京市等多地人民政府諮詢委員,北京大學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曾受多位中央領導同志邀請座談經濟工作(被媒體稱之為“中南海問策”)。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曾長期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專案,到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2013年,主編《新供給:經濟學理論的中國創新》,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首任院長、首任秘書長),2015年-2016年與蘇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給經濟學》專著、《供給側改革:新供給簡明讀本》、以及《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獲評中國圖書評論學會和央視的“2016年度中國好書”),2016年出版的《供給側改革十講》被中組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圖書館評為全國精品教材。2017年領銜出版《中國住房制度與房地產稅改革》、《新供給:創新發展,攻堅突破》、《構建現代治理基礎:中國財稅體制改革4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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