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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關注:工資照發!福利照享!這個帶薪假期已有8省份立法落實

父母日漸老去, 你可以毫無後顧之憂地陪伴在他們身旁嗎?

日前的一則消息, 或許有望讓獨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間請假到身邊陪護不再是奢望!

全國老齡辦最新發佈的消息顯示, 到2017年底已有8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

你養我小, 我陪你老。 今天, 一起來瞭解獨生子女護理假。

8省立法建立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制度

目前, 已有8個省份通過地方立法建立了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護理假制度。 包括黑龍江、福建、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

具體來看:

黑龍江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

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 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天, 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天, 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福建

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 患病住院治療期間, 用人單位應當支援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 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 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2017年3月1日起實施。

河南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 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天的護理假, 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2016年5月27日起實施。

湖北

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 用人單位應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

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2017年12月1日起實施。

廣東

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 患病住院治療期間, 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 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 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 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2018年2月1日起實施。

廣西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的, 患病住院期間, 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護理假。 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其用人單位不得扣減。 2017年9月1日起實施。

海南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家庭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 用人單位應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護理時間。 2017年9月1日起實施。

重慶

獨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

患病住院治療期間, 用人單位應當支援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 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 2018年3月1日起實施。

“護理假”待遇不變, 不執行或被列入“黑名單”

在各地出臺的政策中, 大部分都強調獨生子女在享受護理假期間, 其工資待遇不變。

福建規定:如用人單位不支付獨生子女護理期間享有工資福利,

人社或有關部門將責令限期給付。 情形嚴重的單位將被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在招投標、市場准入、融資授信等方面都會受到約束, 單位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評先評優、職稱評定等方面也會受到影響。

海南規定:獨生子女護理假”有法律依據, 符合規定的人群有權依法申請。 一旦獨生子女在父母因病住院申請該假遭到用人單位拒絕時, 可以依法申請人社及勞動部門介入協調。

莫讓“帶薪護理假”成為“紙上的福利”

近些年, 社會輿論一直呼籲設立獨生子女護理假, 並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門就此建言獻策。 如今, 8個省份已將民間呼聲轉化為地方法規, 無疑是值得稱讚的事情。

但不少人擔憂, 獨生子女護理假因涉及各方利益博弈, 如果沒有後續的配套政策跟進, 極有可能成為“紙上的權利”。

不斷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包括增加休假福利, 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保證好政策能夠落地執行, 除了靠用人單位的自覺性之外, 還需以此為契機, 推動企業結合自身行業特點制定細則, 讓好政策在執行中不跑調走樣。 同時, 有關部門還應建立一個與社會整體相銜接、相互相容的配套體系, 進而讓“帶薪護理假”成為子女的真正權利, 成為老年人的真正福利。

當然, 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 也並非就能解決所有的養老問題。 事實上, 養老保障制度的完善、社會機構服務能力的提升等方面, 才是更為關鍵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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