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底, 張子強和其集團的幾名骨幹悉數在大陸落網。 轉而迎來的是對張子強集團的審訊, 由於張子強本人十分狡猾, 又是香港居民, 在香港有過好幾次坐牢經歷, 甚至還反告過港英員警。 所以大陸警方對張子強的審判高度重視, 也派出最強刑偵專家應對。
張子強被捕後, 沒有像其他成員那樣惶恐不安, 並且在員警審訊室一副大搖大擺模樣, 不斷要煙抽, 貌似自己才是審判官。 刑警問他叫什麼名字時, 他邊說自己叫“陳慶威”邊拿出他偽造的身份證給審判人員看。
警方當然知道他用了一個假名字和假證件, 也更加知道他是屬於“死豬不怕開水燙”不會輕易承認犯罪事實的頑劣份子。 於是刑警把張子強給“晾”在一邊, 轉而突擊審問其他骨幹成員。 警方利用胡濟舒和張志峰等人“求生”的心理, 從他們口中獲取了大量張子強集團的各類犯罪事實。
被晾在一邊的張子強“苦撐”了兩個多月, 由於和外界幾乎沒有聯繫, 也不知道其他成員是否有出賣自己, 十分的抓狂。 當審訊人員再次審問張子強時, 張子強竟“大發雷霆”, “你們超期關押, 違法了!”可是辦案人員依舊不動聲色的嚴肅問他, “你到底叫什麼名字!”
“不是跟你們說了好多遍了嗎?陳慶威!香港居民陳慶威!被你們無故關押兩個多月了!”張子強非常傲慢的說道。 等得就是他這句話, 審訊人員嘴角微微一笑, “你不叫陳慶威, 你叫張子強!按《刑訴》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 不講真實姓名、住址, 身份不明的, 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 ”於是審訊助理遞上一張香港警方發過來的證明張子強偽造身份證的證據。
張子強不禁瞪大了眼睛, 一愣, 許久才道出三個字, “我輸了!”又過了一會兒, 在審訊人員的進一步盤問下, 張子強像竹筒倒豆子一樣, 交代了在香港綁架富商的犯罪事實, 還喃喃自語, “我徹底敗給你們了!”
沒多久, 張子強綁架富豪以及運送軍火的犯罪事實全部被警方揪出, 最終他以及4名骨幹成員被判處死刑, 其他成員悉數鋃鐺入獄, 長期擾亂粵港兩地治安的“大富豪”集團被徹底剿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