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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河長制全面建立 設河長7萬餘名、“清河”5萬餘處

齊魯網濟南2月2日訊記者從2月2日召開的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 自啟動河長制工作至今, 山東省河長制全面建立, 共落實河長7萬余名, 建立各項制度1.3萬余項, “清河”5萬餘處。

五級河長體系落實到位落實河長7萬餘名

據悉, 山東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體系已經全部落實到位, 8228條河流共落實各級河長76199名;省、市、縣三級河長制辦公室全部組建到位, 鄉鎮明確了相關工作機構;山東17個市、181個縣(市、區, 含高新區、經濟開發區等)、1878個有河長制工作任務鄉鎮(街道)全部出臺了工作方案或實施方案;省、市、縣、鄉四級制度體系建立到位,

建立各項制度1.3萬余項, 形成了體系完備、運轉順暢的工作機制。

開展“清河行動”清理違建5萬余處

山東在全省開展“清河行動”, 利用4個半月時間, 整治各類違法建築和違法活動54531處, 河湖“八亂”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河湖環境明顯改善。 同時, 山東還編制了省、市、縣三級“一河(湖)一策”方案, 部署開展河湖岸線利用管理規劃編制和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 安裝到位各級河長公示牌46047塊;加大了督導檢查力度。 市縣兩級河長開展巡河7800餘次, 各級河長制辦公室組織開展督導檢查8263次。 另外, 河長制工作還突出體現了山東特色。 我省以地方標準形式率先出臺《山東省生態河道評價標準》, 將河長制工作內容納入《山東省水資源條例》,

建設了省級河長制資訊管理平臺。

深入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確保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2018年1月11日-18日, 水利部、環境保護部完成了對山東全面建立河長制工作的評估核查, 評價山東河長制工作“整體工作到位、部署工作超前、位居全國前列”。 這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強調, 當前全省河長制工作已進入河湖綜合整治的關鍵階段, 要切實抓好湖長制落實, 著力解決河長制、湖長制“最後一公里”問題, 加強督察考核, 拓寬社會監督管道, 大力營造人人參與、社會共治的河湖管理保護氛圍。 下一步, 我省將結合國家評估核查組提出的問題, 在全省範圍開展自查自糾;加快推進湖長制落實進度, 開展“一河(湖)一策”綜合整治;印發實施河湖綜合整治方案,

確保完成各項節點目標;加大工作宣傳, 提升社會大眾河湖管理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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