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小夥伴們如今
就盼望著春節快點來到,
放假回家過年!
然而, 盼望著盼望著卻發現~
居然還有這樣的“噩耗”,
那就是——
下周日(2月11日)
放假回來的那個週六(2月24日)
要上班!
先來看一下春節放假表,
2月15日開始放假↓↓
2月15日至21日放假調休, 共7天。
2月11日(星期日)上班,
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膽子大的可以這麼拼假:
2018年2月22日(週四)到
2018年2月24日(週六)請假3天,
可拼11天春節小長假。
為啥串休呢?
小編告訴你,
因為除夕不算法定假日!
2013年12月, 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
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
新修改的辦法指出:
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為:“
(二)春節, 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本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所以如果你除夕那天加班,
加班費也不會三倍滴。
那麼, 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春節初一、初二、初三
(2月16-18日)
當天加班須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資。
2月15日(除夕)、2月19-21日,
用人單位可選擇,
給予補休或另支付雙倍日工資。
小編大致算了下,
2018年春節總共有,
3個三倍工資日,
4個雙倍工資日。
假如這些天你都加班,
那麼你能拿多少錢?
假設最低工資2000,
三倍日工資=2000÷21.75×300% ≈ 276
雙倍日工資=2000÷21.75×200% ≈ 184
也就說全部加班的話,
你可以拿到276x3+184x4=1564元。
當然,
這個只是按照最低工資2000元算的,
月薪越高, 加班工資肯定更多啦!
相比調休的噩耗,
畢竟還有10多天就過年這麼大的好事等著,
想想就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