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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調查廣州交警在行動丨約談運輸企業,排除安全隱患

【深度調查】深度調查是指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關因素開展延伸調查, 分析查找安全隱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環節, 追究相關責任人的主體責任, 並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 推動相關部門、行業、企業開展共建共治工作。

【廣州交警在行動】為保障2018年春運交通安全, 2月2日上午市交委聯合廣州交警在廣州公路主樞紐指揮中心組織召開《廣州交警曝光12月份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約談會, 市交警、交委以及12月份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27家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參會。

會上廣州交警相關負責人要求各運輸企業負責人要認真落實單位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對本企業車輛逾期未檢驗, 未報廢及交通違法未處理要及時進行“清零”, 消除安全隱患;同時要強化對重點車輛狀況檢查及駕駛員安全教育、強化對車輛的動態監控, 切實做好2018年的春運交通安全工作。

約談運輸企業

【違法危害】機動車逾期未檢驗, 無法及時發現機動車制動、轉向、燈光等安全系統存在的問題, 不能及時保養和維修, 上路行駛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 機動車逾期未報廢安全隱患極大, 報廢車輛的技術狀況已臨近崩潰程度, 穩定性極低、安全性極低, 極易釀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輕者車輛拋錨、偏向、爆胎, 重者制動失靈、致人受傷、車毀人亡, 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連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機動車登記規定(124號令)》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登記後上路行駛的機動車, 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由交警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將實施強制報廢。 此外, 機動車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 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行駛證;機動車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 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 行駛證, 直至車輛相關交通違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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