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現在美好的生活, 都是你辛苦拼搏得來的, 別人想要, 總要經過你的同意, 但是我辛辛苦苦掙來的東西, 卻被別人偷偷的拿走, 這個人還是我最親的人。
老公家裡比較窮, 我和老公結婚以後, 在家裡種著他家的一畝三分地, 那是十年前, 當時流行打工, 我和老公知道在外面打工來錢快, 就告別了家鄉, 和老公在十年前一起來到外地打工, 把家裡的地留給了老公的弟弟種, 頭兩年我們工資不高, 在大城市生活的也勉勉強強, 但我們堅持了下來。
幾年以後, 我覺得這樣長久下去也不是辦法, 就鼓勵老公辭職做生意去, 慢慢的也趕上了政策好, 我們的生意就越做越好, 慢慢的存款也多了, 就在本地買了房, 我和老公定期都會給老家的婆婆打錢, 雖然我知道婆婆最疼愛她的小兒子, 肯定會把錢都給老公的弟弟, 但是我想著, 只要我的孝道盡足了就行。
再後來我們有了些閒錢, 就想著在老家也置辦一套房子, 將來或許幾十年後可以回老家養老, 但是恰逢趕上老家房子二套房首付和利率上漲, 老公本來想著全款買的, 但是被我給勸說了, 我就想著, 先貸款吧, 家裡生意現在剛起步, 實在不行, 就先把房產證寫上婆婆的名字, 而貸款由我和老公去還就行。
說辦就辦, 我們在老家買完房子之後就直接回去了, 而房產證就交給婆婆那裡, 對此我也比較放心, 我還是會定期會給婆婆打錢, 我也很信任她能幫我保管好房子, 是這一切我都想錯了。
一年以前, 老公的生意想要擴大, 需要資金周轉, 仔細一想, 老家還有套房子, 我和老公就想著先把老家的房子賣了, 等生意做大了, 再回老家重新買。 我回家跟婆婆要讓她拿出房產證, 婆婆卻在那支支吾吾的, 說不知道放到哪裡了。 我當時也沒有多想, 就說找不到就去補辦嘛, 沒事。
聽說我要去補辦, 婆婆一下子急了, 我覺得有問題, 仔細一問才知道, 原來婆婆兩年前就把我的房子轉給了老公的弟弟, 婆婆還辯解說, 自己家裡不寬裕, 如果小叔子沒有房就娶不到媳婦兒。
一下子急了, 連忙去找到小叔子, 找他要回房子, 而他卻不給, 他說:“這是我母親給我的房子, 就是我的, 她欠你的房子, 你找她要去”, 聽了這話, 我氣壞了, 但是又都是親戚,
事後我覺得這件事不能就這麼算了, 找婆婆問, 婆婆卻說, 她要幫弟弟還我的房錢, 我一想婆婆年齡也大了, 就算了, 後來再也沒有跟她提起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