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逛商場,
逛著逛著看上了展示臺上的手提包,
這麼漂亮的包, 怎麼辦?
混在人群中“順手牽羊”…
他們偷走的這款手提包竟然是“愛馬仕”,
價值約10萬元…
事發當天, 蔣某看到朋友周某偷來的包款式不錯, 提議用自己的包與她進行交換。 由於周某不認識該品牌, 加上自己也不喜歡, 於是便將偷來的包包跟朋友姜某對換了…
而薑某用來換愛馬仕的小粉包才29元....
周某自己交代, 當天是自己和丈夫唐某看到這個包不錯, 就順手偷走了。
現場鴿碎碎念
10萬元的包
換了一個價值29元的包
是不是有點太“不識貨”了
無論價值多少
偷竊就是犯法
必須嚴厲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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