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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開展“小散亂汙”企業(項目)清理整治

九江新聞網訊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 堅決打贏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 持續改善我市大氣、水環境品質,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 近日, 市環保局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小散亂汙”企業(專案)專項整治工作。

此次清理整治按照全面排查、分類整治、依法依規、限期到位的要求, 全面整治“小散亂汙”“十小”企業, 充分發揮環境監管網格力量, 突出城市郊區、城鄉結合部、飲用水源地、生態水系河道附近等重點區域, 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消除環境隱患。

小散亂汙企業和“十小”企業是這次整治的重點內容。

小散亂汙企業包括:不符合產業政策、當地產業佈局規劃, 污染物排放不達標, 以及環保手續不全的。 重點是有色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碳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廢塑膠加工、小汽修、露天噴漆, 以及涉及塗料、油墨、膠粘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傢俱等小型製造加工企業, 使用燃煤小鍋爐的小洗浴、小服裝加工企業。

“十小”企業包括: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紙、煉焦、塑膠加工、電鍍、染料、農藥等“十小”企業。

整治時間從2017年3月至4月。 3月11日至4月11日為綜合整治階段, 對發現的整治範圍內的企業進行分類整治。 對雖有工商註冊登記, 但沒有辦理環保批准手續的企業;雖有工商註冊和環保手續,

但違規超範圍生產經營的企業;堅決停產並取締到位。 對已列入2016年違法建設專案清理整治工作中完善、整改類的, 限期完成整改。 對未列入的、限期未完成整改的, 堅決停產並取締到位。 對沒有辦理工商註冊登記, 非法建設和生產經營的企業;違法違規排放污染嚴重, 拒不整改的企業;以及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准入條件, 違規批准設立的企業;堅決停產並取締到位。 對“十小”企業, 嚴格落實斷水、斷電、拆除生產設備、清理生產原料等要求, 堅決停產並取締到位。 對新發現的整治範圍內的企業, 分類登記造冊, 建立清單台賬, 按照要求整治到位。

4月12日至4月30日為鞏固提高階段。

各網格、各有關單位對查出企業逐家開展自查自糾, 重點對整治企業整改落實及取締情況進行後督察, 確保整治要求落實到位。 九江市環保局將分組開展督查。

市環保部門要求環保執法人員要嚴格按照標準和時限落實整治任務, 對排查發現的整治企業要發現一家、列入台賬一家、跟蹤督查一家、整治到位一家, 對瞞報、漏報、弄虛作假、整治不到位的嚴格問責。 對整治結束後仍然發現“小散亂汙”以及“十小”企業的, 進行通報並嚴肅問責。 整治工作舉報電話: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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