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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彩禮,鬧出了一條人命,讓人惋惜

我和我的男朋友是一個市的, 他家到我家需要兩個小時。 就在上個月我檢查出來懷孕了, 我就告訴了我的父母, 他也告訴了他那邊。

一開始說要生下來, 後來產生了分歧。 我家這邊的習俗是叫媒婆上門提親然後談彩禮, 再領證, 結婚可以晚點, 因為我們都還年輕。 可是他家那邊不同意, 說要先領證, 等小孩生下來再過五六年再結婚, 結婚前再給彩禮錢。

我媽就覺得他們家看不起我家, 一直不同意。 我和我的男朋友就鬧得很僵, 最後決定打掉。 等到去醫院那天, B超拍出來孩子有五十天了, 不能藥流。 醫生建議我去人流, 但是人流傷害很大。

我媽就很不忍心, 打電話給我男朋友, 他又打電話跟家裡人商量, 我當時以為事情有轉機, 可沒想到我男朋友只是想改變我的想法。 我去了他家, 他爸爸跟我說, 現在拿出幾十萬是不可能的, 要跟別人借, 肯定是要換人情的, 覺得沒有這個必要。

其實我家裡人也不是看重彩禮錢, 只是想要個名聲。 而對於我來說我只是想要個態度, 如果在他爸跟我聊這個的時候他能站出來為我說幾句, 我都會好受些, 可是他什麼也沒做。

昨天我去醫院把這個孩子打掉了, 哭了一晚上。 我現在在家修養, 工作也丟了, 還欠了五千塊錢。 家裡處處需要錢我根本不敢提這件事。 我該怎麼辦啊?完全沒有活下去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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