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男朋友是一個市的, 他家到我家需要兩個小時。 就在上個月我檢查出來懷孕了, 我就告訴了我的父母, 他也告訴了他那邊。
一開始說要生下來, 後來產生了分歧。 我家這邊的習俗是叫媒婆上門提親然後談彩禮, 再領證, 結婚可以晚點, 因為我們都還年輕。 可是他家那邊不同意, 說要先領證, 等小孩生下來再過五六年再結婚, 結婚前再給彩禮錢。
我媽就覺得他們家看不起我家, 一直不同意。 我和我的男朋友就鬧得很僵, 最後決定打掉。 等到去醫院那天, B超拍出來孩子有五十天了, 不能藥流。 醫生建議我去人流, 但是人流傷害很大。
我媽就很不忍心, 打電話給我男朋友, 他又打電話跟家裡人商量, 我當時以為事情有轉機, 可沒想到我男朋友只是想改變我的想法。 我去了他家, 他爸爸跟我說, 現在拿出幾十萬是不可能的, 要跟別人借, 肯定是要換人情的, 覺得沒有這個必要。
其實我家裡人也不是看重彩禮錢, 只是想要個名聲。 而對於我來說我只是想要個態度, 如果在他爸跟我聊這個的時候他能站出來為我說幾句, 我都會好受些, 可是他什麼也沒做。
昨天我去醫院把這個孩子打掉了, 哭了一晚上。 我現在在家修養, 工作也丟了, 還欠了五千塊錢。 家裡處處需要錢我根本不敢提這件事。 我該怎麼辦啊?完全沒有活下去的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