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嚴打“村霸”、“保護傘”、“軟暴力”……最高檢部署“掃黑除惡”並特別強調……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下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 對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出明確部署。

通知強調

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 突出打擊重點, 全面履行檢察職責, 確保依法、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

一要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貫徹依法嚴懲方針, 正確運用法律規定, 加大對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的懲處力度。 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對組織者、領導者、核心成員、骨幹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 要從嚴打擊;對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

依法從輕、減輕處理。 正確把握“打早打小”與“打准打實”的關係, 堅持實事求是, 確保掃黑除惡打得准、打得狠, 真正取得實效。 依法加大懲處“保護傘”的力度, 對利用職務便利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應當從重懲處。 正確適用法律, 結合案件實際, 審查、分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四個特徵相互之間的內在聯繫, 準確評價涉案犯罪組織所造成的社會危害, 做到不枉不縱。

二要突出打擊重點。 嚴厲打擊“村霸”、宗族惡勢力、“保護傘”以及“軟暴力”等犯罪。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結合本地實際, 聚焦涉黑涉惡突出的重點地區、行業、領域, 把打擊鋒芒對準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黑惡勢力犯罪。

三要嚴格依法辦案。 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和法律適用關,

確保把每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 加強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立案、偵查、審判、刑罰執行等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 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通知指出

要推動建立掃黑除惡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的銜接機制, 堅決防止和糾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 與紀檢監察機關建立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回饋機制, 確保對每起黑惡犯罪案件及時深挖背後的腐敗問題。 積極參與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綜合治理, 通過提出檢察建議等方式促進有關部門堵漏建制, 最大限度擠壓、剷除黑惡勢力滋生的空間和土壤。

通知強調

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 充分發動和依靠群眾,

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各級檢察院檢察長要勇於擔當, 靠前指揮, 親自辦理或督查督辦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穩步有序進行, 確保各項部署和措施落到實處。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