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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將改革!

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 我省出臺《關於加強和規範全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 針對近十年來全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研究制定了新的崗位管理政策, 為我省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做好崗位設置管理、人員聘用和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工作奠定了扎實的政策基礎。

進一步增強崗位管理制度的活力。 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時, 可以設置特設崗位;對省委省政府明確要求給予特殊政策支持的重點領域、重大課題和重大工程進一步給予特殊崗位政策支持。

擬將縣鄉所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高中初的總體結構比例由0.5:3:6.5提高為1:4:5。 要求各地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結合實際, 進一步研究制定縣域內高等級崗位統籌使用的具體辦法,

用足用活有限的崗位資源, 以解決結構性的評聘矛盾。

明確促進事業單位內部人員合理流動的具體政策及相關依據, 提出在工勤技能二級崗位工作五年以上且表現特別優秀的可以轉聘管理八級。 提高有關工勤技能高級崗位結構比例的規定。 將高級工以上比例由25%提高到40%, 將技師以上比例由5%提高到10%。

促進崗位管理制度科學規範。 要求積極推行崗位競聘制度, 鼓勵單位搞活事業單位崗位競聘工作, 把崗位競聘作為緩解評聘矛盾、減輕聘任壓力、激發工作人員積極性的根本手段, 以聘期考核為抓手, 重點解決“能下”的問題。

明確對機關工勤人員的規範管理政策, 以解決長期以來機關與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之間存在的崗位聘任政策不統一、不規範的問題。

對新進人員崗位聘用進行規定。 明確管理十級晉升管理九級的年限, 中專3年, 大專1年。 對新聘到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定崗問題也進行了明確。 對管理崗位一般職員崗位設置了結構控制比例。 對正高級崗位占高級崗位的比例進行了規定。

政策出臺實施, 將進一步完善我省崗位管理的基本制度體系, 強化全省事業單位因事設崗、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合同管理的用人機制, 調動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助力我省進一步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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