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敏在一起戀愛6年, 從大三一直到畢業後, 我們都沒有分開。 在學校裡, 小敏是我追求的第一個女孩, 也是我的初戀, 我很珍惜這份愛, 我努力的對她好, 希望她就是我以後的新娘。
畢業後, 我們一起留在了南京, 在這裡找了工作, 租了房子, 住在一起, 我的希望是在工作穩定後, 我們結婚, 在這裡紮根, 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也一直是朝著這個方向努力。
小敏家還有個弟弟, 我們畢業了還在上大學。 自從我們工作後, 她弟弟的所有學費還有生活費, 她爸爸都是要小敏來負擔的, 可能農村裡面, 兒子的地位就是比女孩高吧, 所以雖然我們工作了,
畢竟我也是工作不久, 工資也就4000左右, 所以出去開支, 還有人情之類的所剩無幾, 就這樣, 她爸爸還是不是的問小敏要錢, 但是小敏是個顧家的女孩,
我們在一起塊6年了, 我也想早點把我們的婚事定下來, 不想一直漂泊, 早點成家才是我的想法。 但是她爸給我說的條件, 我真的傻眼了, 她爸要求我家給彩禮10萬, 還要有房子, 最主要房子還不能有貸款。
這樣的要求如同晴天霹靂一般, 我根本想都不敢想, 我爸今年已經60了, 一身給我的繼續也就20萬, 都是存著給我結婚的, 我工作這麼就也是沒有一點積蓄, 原因也就是因為她爸的索取無度。
我想讓小敏說服她爸, 現房肯定是不可能的, 要是能貸款, 我努力去借點在老家縣城買個還有可能, 畢竟我家也不是那麼富裕, 但是小敏的態度讓我心裡都涼了。
她不知道是不是被她爸說服了,
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 我們的感情難道抵不過這些物質?我們都這麼相互瞭解, 難道不知道我根本不可能達到這個條件, 我說了很多次, 她依然沒有改觀。
最後我實在忍受不了這樣的壓力, 收拾行囊, 和小敏說:“你爸提的要求我沒能力辦到, 那分手吧!”
她沒有挽留我, 靜靜的坐在那裡, 一聲不吭, 直到我慢慢的走出我們愛的小屋。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