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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記者曝光受害者資訊 你的職業操守在哪裡

澎湃新聞和新京報最近又被人不齒了。 事情是這樣的:2008年10月, 14歲女孩湯蘭蘭(化名)向黑龍江省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舉報, 自稱遭父親、爺爺、叔叔、姑父、老師、村主任、村鄰等10多人強姦、輪奸, 且持續7年之久。 當時, 共有16人被抓, 包括其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 罪涉強姦罪、嫖宿幼女罪, 其父母還被判強迫賣淫罪。

在案發後的10年間, 涉案家庭連年申訴, 但始終未得到滿意答覆。 湯蘭蘭的爺爺死在監獄, 爸爸至今無期。 現在湯蘭蘭媽媽萬秀玲出獄, 依然否認當年強迫自己女兒賣淫, 想伸冤。

受害者被全家性侵示意圖。

根據一審二審結果, 如果案情沒有存在冤假錯案的可能, 那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是整個村子迫害一個未成年女孩。

這樣的社會熱點題材, 散發著“絕對能領跑流量”的氣息, 澎湃新聞和新京報也嗅到了這一點, 對此趨之若鶩。

而澎湃新聞記者王樂則就此事寫了一篇名為《尋找湯蘭蘭:少女稱遭親友性侵, 11人入獄多年其人“失聯”》的報導, 全文都以湯蘭蘭媽媽的視角出發, 拐彎抹角暗示案情有問題。

報導只單方面收集已經被定罪為“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受害者母親的說法, 不僅有失偏頗, 而且具有非常明顯的指向性,

總在傳遞一種“湯蘭蘭作虛假供詞”的態度。

澎湃新聞記者因為沒有其他管道獲得更多角度的資訊而寫出這篇傾向性嚴重的報導, 其實還不至於被人錘。 過分的是記者在文中貼出了受害人現在的身份和戶籍證件截圖。 這件案子是當地公檢法耗費了四年時間才定性的案子, 如果該記者真的覺得該案情有隱情, 大可將矛頭對準當地公檢法。 單方面的收集犯罪人的說法、公佈受害者資訊、呼籲式的口氣, 在筆者看來, 這一切都是該記者想要引導網友人肉湯蘭蘭, 然後自己再取得採訪湯蘭蘭的第一手資料。 筆者想問該記者是覺得既然無法以一己之力撼動當地公檢法的結果, 那就將槍口指向改頭換面的湯蘭蘭,

逼其站在公眾面前說我就是當年被整個村子強姦的湯蘭蘭嗎?你很聰明嘛, 但是你的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在哪裡?

不顧調查事實, 擅自公佈受害者資訊, 沒有職業操守, 不講道義, 這才是被萬人錘的原因。

從報導中可以看到當地公檢法部門為了保護報案人採取的措施, 找婦聯做心理輔導, 特事特辦改戶口本, 從而避免一個飽受心理創傷的小姑娘受到二次傷害。 這麼多的努力, 沒想到被記者一支筆就給毀了。 公檢法還背上了執法過程有問題的鐵鍋。

記者王樂, 你這就是如實報導事實嗎?你以為你拿著話筒發出別人沒發的聲音就是正義嗎?不是這樣的, 你只是為了一己私利, 不顧別人的死活。 原以為記者跟醫生一樣見過世間悲歡離合,

總有同理心和同情心, 沒想到這一點在王樂身上並沒有體現。

在筆者看來, 記者同律師很像, 其實都是在為社會弱勢群體發聲, 追求世間公義。 想必記者們一定也知道司法女神朱斯提提亞, 她一手持劍一手持天平, 天平表示“公平”, 寶劍表示“正義”, 緊閉雙眼表示“用心靈觀察”。 王樂你是否問問正義女神, 你現在做的事, 是否跟“正義”兩字背道而馳?是否遵守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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