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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擔心嗎?資料比你還瞭解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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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牛綺思 | 綜合整理

(本文刊發於《中國經濟週刊》2018年第5期)

在一個萬物互聯的時代, 每個人、每個時刻都在產生資料, 越來越多的資料可以被採集, 被用於大資料分析、人工智慧的訓練等領域, 也令資料成為一種資源, 引發各方的爭奪。 “未來最大的能源不是石油而是資料。 ”從2015年馬雲作出如此表述開始, 資料不斷被喻為未來的“石油”。 不僅如此, 大資料還已成為我國的國家戰略。

那麼, 這些資料應該怎麼應用?資料的所有權應該屬於誰?鑒於資料的產生模糊了個人隱私的邊界, 人們又是否在大資料面前感到恐懼?

《中國經濟週刊》的《資料為王》一文刊發後, 引發了網友的廣泛熱議。

2018年第3期(1月15日)《資料為王》

大資料是一雙探索未知的眼睛

@陳輝:海量的資料, 更接近真實的相關聯繫, 而不是以前從樣本中所抽取出的因果關係。 大資料加深了我們對這個世界的洞察力、理解力。

@陳先生:從某種意義上來講, 我們每個個體都是用資料描繪出來的。

@劉飛:最熟悉老百姓消費習慣的不是工商局, 不是某個協會, 也不是哪個科研機構, 最有可能的是淘寶。

所有消費和交易行為發生在了這個平臺上, 而這個平臺又有所有資料的記錄, 那麼這些資料就會產生巨大的價值。 另外, 我們每個人的衣食住行都有大量的資料記錄, 我們的行為會變成資料, 成為描述我們的資訊, 它們可能比你自己都要瞭解你。

資料屬於誰?

@deslavie Y:大資料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同時也是核心:誰有解讀大資料的權利, 以及誰有權利把資料整合在一起解讀?

@陳永剛:資料是屬於使用者的, 但是用戶沒有能力、時間和精力來管理這些資料, 所以就被各大公司鑽了空子。

@joshua jin:現在有價值的資料, 如消費習慣、喜好的消費地點和時間, 都可以引申地被認為是用戶的人格, 即是不可分割的屬於用戶。 同時, 收集使用者資料的機構與使用者達成了直接合同,

在合約規定的範圍內獲取使用者提供的獨特資料, 平臺因此便獲得了挖掘開發此類資料的權利。 而因分析所得的任何成果, 直觀的來講都是屬於平臺的。

資料安全引人擔憂

@牛英雄:個人隱私這些東西若是被用在非法途徑上會造成無法估量的後果, 還打著高科技的幌子, 因此國家應該對其嚴加看管。

@cjc:人本身是具有選擇性的, 讓資料説明人分析自己, 很多人並不樂見於此, 因為它破壞了自身思想上的自由與自主。 但是倘若把大資料用於自然災害預防、險情控制、道路資源配置、科研開發等方面則能促進人類社會道德和效率發展的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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