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南京2月2日電 記者丁國鋒 見習記者羅莎莎 南京市公安局今天發佈警方通報稱,
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檢察院已於2月1日對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以及參加錢寶網非法集資犯罪的周某富、康某斌、於某建、端某飛等首批12名犯罪嫌疑人,
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12月26日,
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因涉嫌非法集資罪向南京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迅速立案偵查,
並對張小雷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經偵查,
2012年以來,
張小雷等人創辦錢寶網,
在銀行設立資金池帳戶,
通過錢寶網發佈虛假廣告任務,
利用多家協力廠商支付平臺,
以完成廣告任務獲取40%至60%左右的高額收益為誘餌,
採用“借新還舊”的方式,
向社會不特定物件非法吸收資金。
張小雷等人設立了上海藤榕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分工負責錢寶網的任務設計、虛假宣傳、充值提現和網路維護等,
為錢寶網非法集資提供幫助。
據初步統計,
張小雷等人非法集資未兌付集資參與人的本金300億元左右,
截止案發,
錢寶網所剩餘的資金資產占未兌付本金的比例很小,
實際已無兌付能力。
經偵查,
為了維持錢寶網運轉,
防止資金鏈出現斷裂,
張小雷等人建立了資料監測、任務投放、延期兌付、危機公關等一整套應對集中擠兌的機制。
一旦出現大規模集中擠兌,
張小雷等人立即組織研發上線一批收益更高的非法集資任務,
並採取T+5分期兌付的方式延長提現時間,
緩解兌付壓力。
張小雷等人非法向公眾吸收的資金,
大部分用於還本付息,
其他主要用於維持“錢寶系”企業的高額運營成本、企業高管的高額年薪以及少量對外投資等。
張小雷還用非法集資獲取的資金包養情婦,
為其情婦及關係人在上海、南京、大連等地購置多套房產。
南京市公安機關對該案依法開展刑事偵查以來,
始終堅持破案打擊和追贓挽損並重,
已在全國各地依法查封凍結了一批“錢寶系”企業及相關人員的銀行存款、基金、股權、股票、房產、土地、汽車等資產,
並正在依法開展核查、評估。
對該案查封凍結的所有資產將在法院終審判決後,
依法公開按照統一標準、統一比例發還本金未兌付的集資參與人。
公安機關將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
堅持“有疑必查、有贓必追”的辦案原則,
全力以赴依法追繳涉案的每一分錢、依法查封凍結涉案的每一處資產,
最大限度為群眾挽回損失。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
請廣大集資參與人及時主動報案、登記資訊、提供證明材料,
避免因不及時、不如實報案登記而損害自身利益。
同時,
請集資參與人依法表達訴求,
不信謠、不傳謠、不受蠱惑,
不組織、參與各類非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