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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記者會再爆“火藥味” 華春瑩怒懟日本記者

2018年2月1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主持例行記者會。 期間外媒記者極具“挑釁”性質提問引發發言人毫不留情的反駁。

記者:

第一, 今天, 新華社在日本開通日語版服務。 國家政府或媒體加強對外發佈資訊是自然、正當的, 應當受到歡迎。 但在中國, 大部分西方媒體網頁和日本媒體網頁都無法預覽。 這應該本著對等原則。 中方對此有何回應?第二, 日本企業無印良品發佈的商品目錄因為地圖問題被命令撤回。 中國地圖管理條例規定表明, 向社會公開的地圖必須經過行政部門審核, 但簡單的地圖是例外的。

據我瞭解, 無印良品發佈的地圖是要表示該企業的商店數量, 沒有地理專業性和具體性。 對外國企業來說, 這個規定的標準很模糊。 那你身後的地圖也是經過審核的嗎?第三, 最後我想說明一下, 關於你在1月30日對“駐華外國記者協會(FCCC)”報告的表態, 你提到如果有贊同報告內容的記者請舉手, 但是《產經新聞》的記者當天沒有參加記者會, 現在我表示同意報告的內容, 因為我們親身經歷過報告中提到的一些情況, 我們此前也表示希望中方有所改進。 這是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立場。

華春瑩: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每天都來記者會, 至少前幾天沒來。 今天你來問這幾個問題, 來者不善。

關於第一個問題, 坦白地說, 我沒有完全聽懂你的話。 但你問的明顯不是外交部業務範圍。 所以, 該問誰, 就請你去問誰。

關於第二個問題, 昨天我已經就有關問題作出了回應。 中方有關立場是非常明確的。 我注意到無印良品公司已經接受採訪, 表示按照中方有關部門要求進行了處理, 認真閱讀、學習了各項法律法規。

我也想請你看看國家測繪地理資訊局發佈的公告, 這是一次普查, 是一視同仁的, 並沒有專門針對哪一家外國公司。 中方歡迎外國企業來華投資合作, 但同時外國企業在中國應該遵守中國法律法規。

關於第三個問題, 駐華外國記者有近600名, 我不知道屬於FCCC的到底有多少?你說你贊同FCCC報告, 那你是它的一個成員, 對嗎?我想請你回答幾個問題:駐華外國記者有近600名, 為什麼其他媒體沒有遇到你這種問題?為什麼《產經新聞》會有這樣的感覺?你覺得《產經新聞》自己有的做法是不是值得反思?我認為, 當絕大多數外國記者和媒體在中國很順利地進行工作和採訪, 唯獨你們《產經新聞》覺得有問題時, 你們自己需要做出深刻反思和反省。

對於我們來說, 所有在中國的外國記者都是朋友。 我們希望通過你們的筆和鏡頭向世界展示一個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 我們希望外國記者成為中國和世界之間的橋樑, 幫助中國和世界加強溝通, 增進相互瞭解和合作。 我們歡迎和支援所有外國駐華記者為此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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