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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新政策下來了,但是城裡人還是可以去農村“買”地!

最近,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日前在2018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表示,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 要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 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 這是一項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創新, 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這個會議上提出政策後, 大家可能還會有一些疑問:城鎮居民到底能不能去農村買地呢?有人說肯定不能, 其實這個回答過於絕對了。

有一些類型的土地, 是可以合法交易的。 下面我們就來詳細說說, 哪些地不可以, 哪些地可以交易。

可合法交易的3類土地

①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這個要看你們當地是不是試點地區, 這是今年我國發佈的新政策, 即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入市交易, 與國有土地同價同權。

②農村裡的國有土地

由於歷史原因, 農村裡並不都是集體土地, 也有國有土地, 比如國有農場土地、國有建設用地等, 這些土地都是需要經過掛牌招標和拍賣才能進行交易的土地。

③四荒地及其他未利用土地

絕不能交易的3類土地

①農村宅基地

②家庭承包地

農村大部分土地都已經通過以戶為單位承包給了各個農戶, 農戶獲得其使用權(承包權+經營權), 但由於其所有權權屬於村集體,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 農村承包地是禁止私自進行買賣和交易的。

但是作為城鎮居民, 可以通過租賃、轉包等土地流轉方式獲得其土地經營權, 然後在農地農用的原則下進行耕種。

③機動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等

沒有經過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 城鎮居民是“買”(轉讓)不到土地的使用權的。

因此, 土地交易之前, 分清土地性質很關鍵, 否則後續的權益難以保障。

城裡人想去農村住怎麼辦?

既然宅基地房子不能買, 現在一些人想去農村環境好的地方居住養老, 或者是去開個民宿,

怎麼辦呢?

國家這次宅基地三權分置上也說了:各地在改革試點中要認真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的具體實現形式, 可以重點結合發展鄉村旅遊、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等先行先試, 探索盤活利用農村閒置農房和宅基地、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促進鄉村振興的經驗和辦法。

也就是說, 不能買賣, 可以租賃呀!

李五在農村有100平米的宅基地房屋, 這個房屋被市民張四看上了, 想拿來開發, 但宅基地“三權分置”政策規定城裡人張四不能買。 怎麼辦呢?辦法是:農民李五可以把自己對該塊宅基地房屋的居住使用權, 以轉讓、租賃的方式轉給張四, 和張四簽合同。 在簽訂協定後, 城裡人張四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 對該片宅基地進行使用。 這拓寬了農民增收的新管道,同時也為更多人前往農村居住提供了有利條件。

這一做法對於分佈在城鄉接合部,尤其是大城市近郊區的農村住宅,鼓勵通過租賃方式進行流轉,對於農民來說可以賺一些錢,對於城市人來說,也可以滿足大家需求,可以說是兩全其美啦!

這拓寬了農民增收的新管道,同時也為更多人前往農村居住提供了有利條件。

這一做法對於分佈在城鄉接合部,尤其是大城市近郊區的農村住宅,鼓勵通過租賃方式進行流轉,對於農民來說可以賺一些錢,對於城市人來說,也可以滿足大家需求,可以說是兩全其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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